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展期补充公司名下房产提供余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曾于2026年 1月向广州银行深圳粤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目前贷款本金余额2,500万元,到期日 2027年1月,目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
公司于2025年7 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620万元,于 2026年10月到期。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55.20万元的贷款展期,展期后贷款到期日不晚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为适配银行贷款贷后风控管理和贷款展期的要求,拟补充以公司名下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象山工业区一号厂房、二号厂房、三号厂房、一号宿舍(房产证编号:深房地字第 5000599400 号)的房产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余额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担保、贷款展期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展期补充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担保、贷款展期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姚秀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担保、贷款展期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自身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6年11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会议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八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三)《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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