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10 月19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 人,实际参会董事 1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5 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的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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