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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