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与会董事签字:
董建刚: 黄也
谭栩杰谭栩杰:
陈杰:
孙媛媛孙媛媛:
薛玉莲: 薛玉莲
张冠鹏: 张冠鹏
张永吉张永吉:
签署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