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 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于 2017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1,804,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38,246,050.80 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 元后,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9,408,165.32 元,募集资金净额:750,969,783.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18033850065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169,082,684.02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4024490371 号)。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使用总金额为41,874.42万元建设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14,551.83 万元及其孳息,差额部分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补足(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其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和“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剩余16,289.0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募集资金暂不决定具体投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实施“日化产品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个护产品(花露水)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原“汕头生产基地项目”变更后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合计 41,157.18 万元及其孳息,共计46,336.88 万元用于建设“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本次“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拟在汕头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地块实施(该地块原为实施“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置)。
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 年 5 月 31 日延期至 2027 年 3 月31 日。
上述相关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上述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 承诺投资项目 | 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 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 | 14,551.83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5,010.00 | 16,908.27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 10,779.14 | |
|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 5,426.56 | - |
| 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 | 52,480.68 |
| 合计 | 74,988.39 | 80,168.09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地安排和调动资源,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与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外部市场变化及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结合业务发展趋势,调整“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增减情况 | 现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建筑工程费 | 22,669.04 | 5,834.63 | 28,503.67 |
| 2 | 场地装修费 | 8,255.05 | -2,726.84 | 5,528.21 |
| 3 | 设备购置费 | 12,508.00 | -203.00 | 12,305.00 |
| 4 | 软件购置费 | 500.00 | -500.00 | 0.00 |
| 5 | 项目预备费 | 878.64 | -878.64 | 0.00 |
| 6 | 铺底流动资金 | 1,526.15 | -1,526.15 | 0.00 |
| 合计 | 46,336.88 | 0.00 | 46,336.88 | |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核心为日化产品智能制造全流程的定制化开发与建设,产线工艺复杂、数字化系统架构层级多、集成适配要求高。2023 年募投项目实施以来,智能制造、AI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持续快速迭代,且当前日化行业市场环境、消费需求结构都在持续发生深刻变革,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消费者对产品品类、功效、品质的需求更趋多元化、个性化与精细化。为充分融合最新技术成果,确保项目建成后技术水平保持行业领先性与长期适用性,契合公司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持续优化升级,以保障项目的行业先进性与核心竞争力。
根据本项目最新建设实施方案,拟对主体工程中的综合型智能化企业文化及品牌展厅主体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升级建设,建设标准较前期可研阶段有较大提高,主体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亦相应增加。且鉴于公司已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引入国产替代方案及多方比价采购等方式,有效降低了场地装修费、设备和软件购置成本,减少了项目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投入。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各项建设支出的相应投入。
综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地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投资目标、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均不变的前提下,对“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实际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日化产品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金额。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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