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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关于2026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 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股东 WLT Partners, L.P.的有限合伙人因股权激励行权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3 万股,减持期间为2026 年11月 2 日至 2027 年 2 月 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WLT Partners, L.P.另行追加承诺,在公司披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之前,不减持公司股票。

2.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融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WLTPartners, L.P.、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关于提议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 股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并承诺积极推动董事会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公司回购 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在独立董事YUHUACHENG(程玉华)先生的推动下,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10 月 23 日形成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10/16,由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YUHUACHENG(程玉华)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3亿元~5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280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V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107.14万股~178.5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09%~0.1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4454399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A股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A 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A股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回购金额区间(人民币亿元)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5107.14-178.570.09-0.15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

注:上表中回购数量按照本次A 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80 元/股测算。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2,101,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在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因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 A 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 0% 。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A股1,144,764,52193.791,144,764,52193.791,144,764,52193.7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44,764,52193.791,144,764,52193.791,144,764,52193.7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2,101,3620.9913,172,7911.0813,887,0761.14
H股75,773,5006.2175,773,5006.2175,773,5006.21
股份总数1,220,538,021100.001,220,538,021100.001,220,538,021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39.5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50 亿元,货币资金 157.99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5 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2.09% 、 2.26% 、 3.16%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本次回购 A 股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6.91% ,流动负债合计14.42 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 2.15 亿元,本次回购 A 股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目前股权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股东WLTPartners, L.P.的有限合伙人因股权激励行权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3 万股,减持期间为2026 年11月 2 日至 2027 年 2 月 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WLT Partners, L.P.另行追加承诺,在公司披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之前,不减持公司股票。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3.公司的股权架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十一) 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融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WLTPartners, L.P.、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 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的股权架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关于提议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函》,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就本次回购事项向公司提出提议,并承诺积极推动董事会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公司回购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在独立董事 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的推动下,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10 月 23 日形成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相关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 年10 月16 日收到独立董事YUHUACHENG(程玉华)先生《关于提议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 股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YUHUACHENG(程玉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提议人 YUHUACHENG(程玉华)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 YUHUACHENG(程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且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如适用);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未列明但为实施本次回购所需的其他相关事务。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若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A股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具体信息如下:

A股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A 股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4454399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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