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碧兴物联全资子公司北京碧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碧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方案的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碧瀚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北京碧瀚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吴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2MA01F6946R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 | ||
| 注册地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11号院7号楼101三层318室 |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信设备销售;缝制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仪器仪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洗车设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海洋环境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许可项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辐射监测;国防计量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582.18 | 6,984.08 | |
| 负债总额 | 3,421.70 | 3,927.92 | |
| 资产净额 | 2,160.48 | 3,056.16 | |
| 营业收入 | 1,072.48 | 1,441.31 | |
| 净利润 | -895.68 | -921.63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北京碧瀚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碧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sub>李大山</sub> 李大山 \_\_\_\_\_\_\_\_\_\_\_\_<sub>陈思远</sub>
陈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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