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系董事郎一丁先生、王成先生、李俊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江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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