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11 月28 日,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以下简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 个月,即2024 年1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为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6 年11 月27日。
二、本次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2026 年8月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21 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临近,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2026 年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1月27 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前,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贺增林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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