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17 日、2026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7,6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2,05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55,550 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业务或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等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二、近期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北京跃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合称“金融机构”)共同签订了《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五年合作协议有效期内,金融机构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提供供应链相关金融服务,公司就该业务项下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就以上业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55,700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额度(单位:万元) |
| 1 | 西安大华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 2 | 浙江华感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 3 | 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4 | 浙江华消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 5 | 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 6 | 长沙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7 | 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 | 20,000 |
| 8 | 浙江丰视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9 | 郑州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 |
| 10 |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 11 | 浙江华锐捷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 合计 | 55,700 | |
公司与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5年8月签署的原《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于本合作协议生效后终止。
2、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 00317 号),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各类融资业务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以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含前次编号为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 00316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下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义务)。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910,638.14 万元,占公司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12% ,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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