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9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选举李云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将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李云萍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云萍先生,出生于 1985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工艺部、环保部、研发部经理,公司梅州基地二厂厂长,现任制造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统筹管理梅州基地制造中心,拥有近20 年的 PCB 行业的管理工作经验。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云萍先生持有公司205,000 股股票(其中通过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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