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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二、附件 …… 第6—10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6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7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第8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9—10页
关于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8170 号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大海天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大海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配售和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562,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57 元,共计募集资金258,464,34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 不 含 税 金 额 ) 21,849,940.52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236,614,399.4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和2026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不含税金额 13,433,220.7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3,181,17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由本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94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45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注]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 年产2.5万吨高档食品包装原纸、0.5万吨新型转移印花原纸及3万吨新型热转印功能型数码纸技改扩建项目 | 30,212.64 | 12,500.00 | 11,500.00 | 2012-330851-04-02-211761 |
| 技术创新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一期) | 13,349.53 | 6,500.00 | 6,000.00 | 2308-330122-04-01-232550 |
| 生产平台的数字化提升与智能化建设项目 | 5,055.34 | 3,000.00 | 2,800.00 | 2505-330122-07-02-615153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0 | 3,000.00 | 2,018.12 | 不适用 |
| 合计 | 51,617.51 | 25,000.00 | 22,318.12 |
[注]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2,318.12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5,000.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10月 2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7,664,872.2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建设投资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年产2.5万吨高档食品包装原纸、0.5万吨新型转移印花原纸及3万吨新型热转印功能型数码纸技改扩建项目 | 30,212.64 | 74.49 | 0.25 |
| 技术创新中心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一期) | 13,349.53 | 1,692.00 | 12.67 |
| 合计 | 43,562.17 | 1,766.49 | 4.06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387,535.84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22,899,940.52 | 1,050,000.00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7,000,000.00 | 1,735,849.05 |
| 律师费用 | 4,750,000.00 | 600,000.00 |
| 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 633,220.76 | 1,686.79 |
| 合计 | 35,283,161.28 | 3,387,535.84 |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2六年十月一十九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扫描二维码登录“国用信息公解更多登备案,许可,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元整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登记机关
2026年02月12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p:/ww.gsxt.go.cn
本复印件仅供\_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8170 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 形 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 33000001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1〕25号
批准执业日期: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转制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2024年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本复印件仅供\_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8170 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附件3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OG | 11010274 | 2020/11/02 |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本复印件仅供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81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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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_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8170 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邬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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