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 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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