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需落实融资,能否履行、履行时间及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融资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 年 10 月 29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组成的联合体与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签署了突尼斯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价款按约定汇率(1 人 民币 = 0.43 44 突 尼斯 第纳 尔 ) 折算 后的 合计 金额为520,812,962.19 突尼斯第纳尔,约折合人民币 119,892.49 万元。其中:以突尼斯第纳尔结算的金额为104,162,592.44 突尼斯第纳尔,以人民币结算的金额为 959,139,893.54 元。该项目位于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市 El Menzah 国家体育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清理原有体育场设施,在原址新建一座可容纳 40,000 名观众的综合性奥林匹克体育场,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等。项目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40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以下合称“项目业主”)
2、办公地址: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位于突尼斯市贝尔维代尔区哈比卜・施里塔大道;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位于突尼斯市穆罕默德・阿里・阿基德大道。
3、关联关系:项目业主与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上述两家项目业主单位发生类似业务。
5、履约能力分析:项目业主是突尼斯共和国政府的主管部委。其中,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负责该国境内的体育场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负责场馆建成后的运营、体育活动、运动队管理。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生注册资本:1,039,14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对外承包工程。
中铁建工是联合体牵头方,占联合体份额 50% ;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占联合体份额 50% ;联合体双方共同执行项目并对项目执行承担连带责任。中铁建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2、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清理原有体育场设施,在原址新建一座可容纳40,000 名观众的综合性奥林匹克体育场,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等。
3、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汇率(1 人民币 = 0.43 44 突尼斯第纳尔)折算后的合计金额为 520,812,962.19 突尼斯第纳尔,约折合人民币119,892.49 万元。其中:以突尼斯第纳尔结算的金额为 104,162,592.44突尼斯第纳尔,以人民币结算的金额为959,139,893.54 元。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里程碑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自开工通知日起40 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开工条件
(1)业主已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所需的法定许可; (2)政府间框架协议已缔结; (3)本项目已落实融资。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按照工程里程碑进度及时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管理协调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价款折算后合计金额约折合人民币119,892.49万元,公司在联合体中所占份额为 50% ,对应金额约 59,946.2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营业总收入 1,156,750.86万元的 5.18% 。该合同履行后对公司以后三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是中突两国在体育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标志性项目。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深化体育场建设领域专业优势,扩大公司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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