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10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公司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冬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富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13)。
2、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公司开展原辅材料采购及代付采购款项、向公司调拨原材料、双方相互销售民爆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公司开展原辅材料采购及代付采购款项、向公司调拨原材料、双方相互销售民爆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5)。
三、备查文件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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