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6年 10 月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施清岛先生、沈卫锋先生、吴谨造先生、沈俊超先生、施梓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伏广伟先生、蔡再生先生、周夏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其中周夏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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