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组织优化需求,根据公司科技创新等职能及业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相关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调整内容
根据公司科技创新等职能及业务的新一轮规划,对相关机构进行调整,新设科技创新部,与战略规划部合署办公,承接公司技术中心科技与创新等相关职能,以进一步加强对外协作功能。
二、调整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机构,提高运行效率。
三、调整后的组织机构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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