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 号楼南楼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苏豪汇鸿(600981)、赛福天(603028)、春兴精工(002547)、江苏国信(00260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苏豪汇鸿(600981)、江苏有线(600959)、吉鑫科技(601218)、苏能股份(600925)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12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苏豪汇鸿(600981)、江苏有线(600959)、徐工机械(000425)、磁谷科技(688448)、欧圣电气(301187)、云内动力(000903)、华西股份(000936)、无锡鼎邦(920931)、盛剑科技(603324)等上市公司及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36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中兴华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综合考虑了预计工作量及可比上市公司的审计收费等各方面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兴华所审计团队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执业质量符合准则要求,能够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按要求报送审计相关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诚信义务,未发现分包转包审计项目、利用内幕信息等违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履行了监督职责,出具了相关报告,并认真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由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聘任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预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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