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 月20 日14:30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14 点30 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1 月2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1 月2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11 月13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 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朱星河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胡恩雪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赵韩飞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朱光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胡大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于天宝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章美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上述提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2 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且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 至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需在2026年11 月1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或公司邮箱(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甘武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邮箱:hdgx002591@163.com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 88 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11 月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1.01 | 选举朱星河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胡恩雪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赵韩飞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朱光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胡大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于天宝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章美珍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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