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湘邮科技COPOTE
二○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湘邮科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4:30
二、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玉兰路2号湘邮科技园八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股东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 序号 | 审议事项 |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八) 股东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
现场表决结果;
(十) 2026 年 11 月 9 日 15:00 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宣布股东会结束。
湘邮科技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股东会注意事项,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股东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应当先向股东会秘书处申请,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咨询。
五、股东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股东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七、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设定为静音状态。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士特”)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为深入贯彻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发展要求,落实邮政集团关于“生态金融”业务专业化运营的战略部署,湘邮科技将生态金融相关业务及邮政集团金融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业务整体调整至波士特,由波士特开展专业化运营。波士特将定位于数智化生态金融技术服务商,深入打造“微邮付”生态金融服务业务,致力成为湘邮科技第二增长曲线。
为加快培育波士特核心竞争力,提升波士特盈利能力,湘邮科技拟在保持对波士特控股股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引入投资者,对波士特实施增资扩股。10 月 9 日湘邮科技已对外发布《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波士特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1名投资者,目标增资规模9.9 亿元以上,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主要用于微邮付生态金融业务的资源整合、业务研发迭代、人才引进、品牌培育及市场推广等。增资价格以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波士特注册资本将由 800.5 万元增加至1,569.6078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湘邮科技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51%,但仍保持对波士特的控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波士特增资扩股,是湘邮科技依托邮政集团资源禀赋、围绕生态金融服务业务发展作出的重要战略布局,旨在将波士特打造为生态金融服务专业化运营平台,做大做强“微邮付”业务,培育上市公司核心主线业务。具体如下:
一是打造专业化运营主体,构建独立规范的运营机制。波士特定位为湘邮科技生态金融服务业务的专业化运营平台,依托邮政集团网点、渠道、客户及场景资源,承接体系内外生态金融服务业务需求。本次增资在保持湘邮科技控制权不变的前提下引入投资者,有利于优化波士特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体系与市场化经营机制,夯实业务长期健康发展的治理基础。
二是充实资本金实力,保障业务规模化拓展。波士特“微邮付”生态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次增资募集资金将集中投向微邮付业务的能力建设与市场拓展,支撑其更好地承接邮政集团业务需求、加快市场布局、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是落实业务发展规划、推动优势业务做大做强的必要资金保障。
三是增厚业务发展势能,落地上市公司战略目标。本次增资将有效提升波士特的资本实力与业务承载力,助力其巩固扩大业务优势,加快培育成为湘邮科技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上市公司核心主线业务成型,持续提升整体价值与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情形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交易情形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资产”)为湘邮科技控股股东,中邮资产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以下简称“中邮资本”)全资子公司,因此,中邮资本为湘邮科技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拟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交易,其他交易方尚不确定,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产交所公开征集及遴选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邮资本存在参与摘牌的可能,本次交易或构成关联交易,基于审慎性原则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甲3 号16 层甲3-16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7886852
成立时间:2015 年4月27 日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958,14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676,374.11 | 486,074.53 |
| 净利润 | -222,074.58 | -22,890.79 |
| 净资产 | 1,455,431.43 | 1,408,780.46 |
资信状况:截至目前,中邮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增资标的名称: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湘邮科技园五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07210386K
成立时间:1998 年5月28 日
法定代表人:易岚
注册资本:800.5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8 年5月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湘邮科技(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2.32 | 0 |
| 净利润 | -166.59 | -124.36 |
| 净资产 | 206.27 | 81.9 |
截至目前,波士特的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波士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及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波士特截至2026 年7月31 日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依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37378 号),截至 2026 年 7 月 31日(基准日),波士特总资产254.66 万元,总负债172.71 万元,净资产 81.95 万元。
具有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波士特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湖南长沙波士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 1664 号),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为:以2026 年7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波士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3,256.51 万元,评估增值 103,174.56万元,增值率为125,894.76%,前述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评估由评估机构依据评估报告所载假设及限定条件作出综合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参考“微邮付”移动聚合支付及金融生态服务业务的历史经营业绩,综合考量相关业务调整完成后波士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务资源、业务发展潜力,并重点考虑了邮政集团业务支持政策所带来的业务发展机会及其对公司未来收益能力的影响。
未来,波士特将以聚合支付为基础底座,协同发展微邮付生态金融服务平台、数字媒体营销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友新领”平台、集团金融科技开发与运营服务,构建“一个基础、五大板块”的业务发展格局。具体业务情况及发展规划如下:
1、波士特业务资质
波士特围绕移动聚合支付及生态金融相关业务筹备独立运营,相关技术平台已完成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并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完成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已具备独立展业资质。
2、波士特业务规划
(1)微邮付聚合支付业务
波士特依托自主研发的微邮付聚合支付平台,向省级邮政输出平台技术支持、日常运营支撑服务,协助完成商户引荐工作。盈利来源主要是收取各省的平台技术、运营服务费用。
(2)微邮付生态服务平台
该平台深度依托微邮付聚合支付底座与集团商贸客群经营战略,面向各省邮政分公司提供年度一揽子运营服务,打通“支付—营销—管理”全链路,是核心增值服务载体。盈利来源主要是对各省邮政的系统销售收入及后续的系统运营服务收入。
(3)数字媒体营销服务
波士特依托自主研发的微邮付平台、微邮付数字媒体发布平台面向邮政集团内部及企业,提供投放服务用于客户的业务宣传。盈利来源主要是客户支付的数字媒体技术服务费收入。
(4)供应链金融服务
该业务主要通过“邮信”平台为邮政供应商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已与邮储银行系统直连,形成“前端运营、后端放款”的邮银协同模式。该平台面向邮政产业链上游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助力中小供应商盘活应收账款,实现便捷融资。盈利来源主要是按照贷款业务规模收取一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用。
(5)“友新领”平台
该平台是波士特“一个基础、五大板块”业务布局中的重要板块,打造“代发+用工管理”一体化数智化工具体系,适配邮政外包用工管理场景,具备身份认证、灵活发薪、合同管理等核心功能。该平台优先服务邮政集团内部,后续将深化内部应用并择机探索对外商业化。盈利来源主要是发薪企业支付的平台使用费及服务费,按发薪规模和年度服务收取。
(6)集团金融科技开发与运营服务
该业务深度依托邮政、邮储银行协同战略布局,聚焦智慧收粮、商贸客群营销等核心项目,为邮政集团金融数字化提供全周期研发与运营支撑,是波士特构建协同科技底座、延伸服务深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的关键一环。盈利来源主要是邮政集团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及系统运营服务费用。
3、邮政集团支持政策
邮政集团已明确湘邮科技作为“生态金融平台的主平台商”的战略定位,将波士特业务发展纳入集团代理支付业务一体化布局与金融生态业务高质量发展整体部署,从业务发展层面给予波士特全面支持。同时明确支持聚合支付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及数字媒体营销服务等业务的推广和发展,并统筹相关部门配套业务支持政策,推动业务规
模化落地。
六、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波士特拟通过产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集投资方实施增资扩股;湘邮科技作为波士特控股股东,同意放弃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
2、投资方按产交所挂牌要求参与本次增资并被遴选确定为投资方;
3、本次增资以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机构 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4、波士特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69.1078 万元,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全额认购;
5、本次增资前后,波士特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注册资本(万元) | 增资前持股比例 | 增资后注册资本(万元) | 增资后持股比例 |
| 湘邮科技 | 800.5 | 100% | 800.5 | 51% |
| 投资方 | — | — | 769.1078 | 49% |
| 合计 | 800.5 | 100% | 1569.6078 | 100% |
6、最终增资金额、增资价格及投资方持股比例,以有权机构审批、评估备案结果及产交所公开征集、遴选结果为准,但投资方持股比例不超过49%。
七、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波士特原有债权债务由增资完成后的波士特继续享有和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本次增资仅涉及波士特注册资本及股东变化,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不改变波士特现有职工的劳动
关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制定交易方案,与交易对方洽谈具体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支付等)、签订交易协议及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其他说明
本次增资扩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取得有权国资主管单位的相关批准。
波士特业务规划相关内容为前瞻性表述,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项目推进等多重因素影响,实施进度与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 年10 月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 年10 月24 日对外发布《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关的审计、评估报告,现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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