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修订上述条款和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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