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副总经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副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张建功 | 副总经理 | 2026年10月30日 | 2028年5月6日 | 工作调整 | 否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建功先生已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张建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梁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后认为:
梁飞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梁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梁飞先生简历
梁飞先生,1980 年3 月出生,2005 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太原重工轧钢设备分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原重工冶金设备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太原重工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现任太原重工制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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