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8.9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6.76%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261,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9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3600001583085231□ 不适用 |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光电”)收到控股股东电子集团通知,电子集团收到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6)鲁7101 执 135 号之三】。依据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电子集团持有的联创光电共9,708,100 股股票(证券代码60036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以一拍流拍价219,917,60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抵偿电子集团未履行债务中的部分债务。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山东国际信托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山东国际信托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2026 年10 月30 日,电子集团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电子集团持有的联创光电9,708,100 股股份已于2026 年10 月29 日通过非交易变动方式过户至山东国际信托名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电子集团 | 85,261,526 | 18.91 | 75,553,426 | 16.76 | 其他:非交易过户 | 2026/10/29 |
| 合计 | 85,261,526 | 18.91 | 75,553,426 | 16.76 | -- | -- |
三、 本次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非交易过户的 9,708,100 股股份此前由电子集团向山东国际信托进行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5 日、2026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2026-054),因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与电子集团、伍锐、林宇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裁定于2026年8月 20 日 10 时至2026 年8 月 21 日10 时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电子集团持有的公司9,708,1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其持股11.39%,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根据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信息获悉,上述股票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上述股份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山东国际信托同意以此次拍卖保留价接受上述股票,用以抵偿相应债务。
3、根据电子集团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沪市)》,本次非交易过户涉及的9,708,100 股股份已被解除冻结及质押登记。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集团累计质押及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累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累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累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电子集团 | 75,553,426 | 16.76 | 59,922,572 | 79.31 | 13.29 | 59,922,572 | 79.31 | 13.29 |
| 合计 | 75,553,426 | 16.76 | 59,922,572 | 79.31 | 13.29 | 59,922,572 | 79.31 | 13.29 |
4、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261,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9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处置导致的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执行法院裁定,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主观意愿减持。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有关各方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