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72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先锋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8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3 号)同意注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 年8月 6 日至 2032 年 8 月 5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6〕2742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 年8 月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先锋转债”,债券代码“118076”。
公司于2026 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司于2026 年10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先锋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现将“先锋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6 年 11 月 18 日 16:00 时
(三)召开地点:靖江市阳光大道 11 号金悦国际酒店三楼君澜厅
(四)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11 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及召集人授权代表;
3、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请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以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联系邮箱为IR@spt-semi.com)形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公司通信地址。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每一张未偿还的“先锋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大道195号先锋精科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spt-semi.com
联系电话:0523-85110266
联系人:褚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11 月18 日召开的贵公司“先锋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先锋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姓名/名称: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
所持“先锋转债”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会议日期:2026 年 11 月 18 日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备注:
1、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2、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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