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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700 万元投资浙江海元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拟投资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同时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亏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预计短期内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4、本次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有序推进,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深厚的行业积累与资源禀赋,发掘市场优质项目机会,公司拟与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睿泽”或“基金管理人”)、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海盐杭州湾智能装备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浙江海元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并签署了《浙江海元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首批总认缴出资额为 30,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5,700 万元,出资比例为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T30CC1K

3、成立时间:2021 年1月25 日

4、法定代表人:廖衡勇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 2 层 204-60 房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湖南睿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廖衡勇。

9、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备案情况说明: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号,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1924。

(二)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1、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440728926

(2)成立时间:2015 年6月23 日

(3)法定代表人:刘伟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 号2幢3 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盐县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盐县财政局。

2、海盐杭州湾智能装备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29954600C

(2)成立时间:2015 年3月27 日

(3)法定代表人:庄东旭

(4)注册资本:800 万元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 333 号1幢418 室

(6)经营范围:智能装备基地的开发、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房屋租赁。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盐杭州湾智能装备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盐县财政局。

3、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9GKYE19

(2)成立时间:2017 年7月25 日

(3)法定代表人:张伟忠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注册地址:浙江省百步镇百顺路1号楼A座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交通设施维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固体废物治理;装卸搬运;土石方工程施工;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养老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产养殖;经营民宿;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盐县财政局。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海元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管理人: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基金规模(首批):3亿元。

4、首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300货币1.00%
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货币26.67%
海盐杭州湾智能装备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货币26.67%
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货币26.6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700货币19.00%
总计30,000/100%

注:基金的名称、合伙人及出资额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期限(“存续期限”)为八(8)年,自基金的首笔项目投资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书面通过的决议之日起算。除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延长或提前终止之外,存续期的前五(5)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投资期或退出期可以延长一次、一次可延长一年,如投资期或退出期延长,存续期限相应顺延。

2、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其缴付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本合伙企业的首批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叁亿元(¥ 300,000,000)。所有合伙人均应以货币形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缴款通知(“缴款通知”)的要求一次性或分期缴付。各方同意,各合伙人的首期实缴出资合计为10,000 万元,其中首期实缴出资第一笔金额为1,000万元,由各合伙人于合伙企业成立后五(5)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认缴出资的相对比例缴付;首期实缴出资第二笔金额为9,000万元,由各合伙人于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备案电子系统中显示基金已备案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其认缴出资的相对比例缴付。

首期 10,000 万元实缴出资投出比例达到 70%后,各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及时完成第二期 10,000 万元的出资实缴;第二期 10,000 万元实缴出资投出比例达到70%后,各方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及时完成第三期10,000 万元的出资实缴。

执行事务合伙人每次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应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的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根据缴款通知按期足额缴付出资即视为豁免了对于缴款的所有要求和权利。

本合伙企业出资额目标为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首批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出资额根据本协议投出比例达到70%后,经本协议各方同意,可启动第二批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的募集。

3、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式

(1)投资策略

投资行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家政策引导方向的产业领域,重点投向AI语料及其他AI 产业方向。

投资阶段:合伙企业的投资阶段覆盖天使投资、PE 投资、Pre-IPO 投资、IPO基石投资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阶段。

(2)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将根据本协议约定或其他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管理人可根据需要搭建SPV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将合伙企业的全部账面现金,在进行投资、支付合伙费用或进行收益分配前,用于银行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

4、投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事宜,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合计委派3名,海盐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海盐杭州湾智能装备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委派2名。国资有限合伙人委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依据本协议行使知情权、建议权及表决权,属于履行出资监督职责的合规履职行为,不构成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不影响其依法享有的有限责任保护。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如下事项:

(1)审议决定拟投资项目(包括拟投资项目的投资路径、交易架构等,以及已投项目股权架构的实质性调整(如被投资企业重组)等),做出投资决策;

(2)审议决定任何已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做出项目退出决策;

(3)审议决定本协议约定的或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本合伙企业需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4)审定或修订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5)其他根据本协议约定应当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并可视情形增加。

5、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6、收益分配机制

(1)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额;

其次,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继续分配(如有),直至全体合伙人就实缴出资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门槛收益率实现门槛收益;

最后,经前述分配后的余额(如有),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一部分由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一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7、投资项目的退出

(1)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投资交易协议的约定、投资项目的章程等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妥善行使权利,对投资项目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合伙企业财产安全与增值;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寻求使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

(三)一票否决权

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在保证主业发展、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预计短期内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拟投资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其他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同时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亏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上述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上述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浙江海元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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