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6 年10 月30 日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 年11 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8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1.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之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2、会议以赞成 8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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