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是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的股权结构变动,系因家族传承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耀志向其子孙锋无偿赠与宛西控股部分股权,孙锋为孙耀志的一致行动人,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宛西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宛西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孙耀志、孙耀忠,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3、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6 年11 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宛西控股发送的《告知函》,现将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孙耀志与孙锋为父子关系。基于家族传承安排,孙耀志将其持有的宛西控股 7.87%股权无偿赠与其子孙锋。双方已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股权赠与协议》。
本次变动前,孙耀志和孙锋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耀志通过持有宛西控股44.08%股份,间接持有飞龙股份13.44%股份;孙锋通过持有宛西控股10.05%
股份,间接持有飞龙股份3.06%股份。
本次变动后,孙耀志和孙锋均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耀志通过持有宛西控股36.21%股份,间接持有飞龙股份11.04%股份;孙锋通过持有宛西控股17.92%股份,间接持有飞龙股份5.46%股份。
本次变动前后,宛西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传承安排,股权转让完成后,孙耀志仍为宛西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孙锋为一致行动人。孙耀志、孙耀忠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宛西控股持有公司17,522.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48%,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1)本次变动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2)本次变动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三、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系因家族传承安排而在公司控股股东层面进行的股权调整。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宛西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孙锋为孙耀志的一致行动人,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宛西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孙耀志、孙耀忠。
3、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布局、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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