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1 月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1 月 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 楼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 年10 月28 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837 人,代表股份 339,055,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4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2名股东,代表股份 335,624,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5 人,代表股份3,43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嘉丽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公告如出现总项与分项百分比例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数原因造成,下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38,443,869 | 99.8196% | 504,388 | 0.1488% | 107,400 | 0.0317%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818,876 | 82.1671% | 504,388 | 14.7023% | 107,400 | 3.1306% | 0 | 0.000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嘉丽律师、陈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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