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1月2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提议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后续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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