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09,442股,占本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 3.75%,约占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 0.08%,回购价格为 2.662 元/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 109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 2,953,634.60 元。
2、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4,861,171 股变更为 1,383,751,729股。
本公司于2026 年7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20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本公司将上述10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109,442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3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 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6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1.80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
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2月17 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2月28 日,本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公司披露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2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5 月 22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2542.20 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5月23 日上市,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87%,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 511 人,授予价格为 6.64 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362,725,370 股变更为 1,388,147,370 股。
(六)2023 年6月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0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3 年8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64 元/股调整为6.17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 年11 月1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31 日完成 212,000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8,147,370 股变更为 1,387,935,370 股。本次办理完成,本公司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 25,210,0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 490 人。
(九)2024 年1月8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6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2024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 年5月30 日完成768,000 股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7,935,370 股变更为 1,387,167,370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 24,442,0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 486 人。
(十一)2024 年6月 3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 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8,999,035 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离职、16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 10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6,965 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二)2024 年 6 月 13 日,本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中 485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999,035 股。
(十三)2024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 2024 年8月 2日完成 1,156,965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7,167,370 股变更为 1,386,010,405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286,0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83 人。
(十四)2024 年12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17元/股调整为 5.157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4 年12 月13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3,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57 元/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5 年5月27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 年5月23 日完成393,600 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6,010,405 股变更为 1,385,616,805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892,4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72 人。
(十七)2025 年5月 30 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 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6,397,866 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离职、8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8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9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5,634 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5 年7月30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 年7月28 日完成755,634 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5,616,805 股变更为 1,384,861,171 股。本次办理完成后,本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738,900 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有458 人。
(十九)2026 年7月 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5.157 元/股调整为2.662 元/股。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2022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6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为5,629,458 股,同意本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同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 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 名激励对象离职、20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同意对上述共计 10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9,442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
鉴于本公司 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20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退休、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达标/不达标,根据本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及本公司《2022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10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109,442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2022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降职,但仍在本公司内,或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任职,且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根据新岗位调减并确定获授权益,调减部分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存在《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二、(四)中所述情形)而离职等个人原因不符合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未能解除限售或未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5)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本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本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综上,本公司对10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62 元/股,对1 名考核期内退休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6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注销数量
上述10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109,442 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2,953,634.60 元,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权激励股份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 | 7,137,900 | 0.52% | -1,109,442 | 6,028,458 | 0.44% |
| 流通股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77,723,271 | 99.48% | 0 | 1,377,723,271 | 99.56% |
| 合计 | 1,384,861,171 | 100.00% | -1,109,442 | 1,383,751,729 | 100.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股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6QDAA4B0220),认为:截至2026 年 9月14 日止,贵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合计人民币2,953,634.60 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 1,109,442.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6,309,842.43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章程、本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后,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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