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11月 5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1月 2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张信宸、曾小娥、吴雯雯、刘文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开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前述0.6 万股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由75 人调整为73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56.90 万股调整为356.3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票回避。
鉴于公司董事曾小娥、杨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董事张剑萌、张信宸作为激励对象关联人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56.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34 元/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票回避。
鉴于公司董事曾小娥、杨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董事张剑萌、张信宸作为激励对象关联人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11 月 23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信用、担保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贷款、信用证等)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融资租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及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办理以信用、担保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信宸、张剑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7.1.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按照第7.1.3 条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本议案系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将与关联方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包含深圳市逸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章贡区逸采轩餐饮店、赣州市章贡区旷逸餐饮店等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预计2027 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等,具体数量与价格以后续实际的订单或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信宸、张剑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聘任该所担任本公司2026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 年 11 月23 日(星期一)15:0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将如下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1、《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026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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