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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11 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10 月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南超先生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拟聘任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南超先生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现行规则,对公司现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 年11 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 年11 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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