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的参股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根据其经营发展及自身战略规划的需要,经其慎重考虑,紫江新材拟主动申请将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紫江新材上述事项已获其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日期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紫江企业持有紫江新材18,437,970 股股份,占紫江新材总股本的31.05%,本次紫江新材股票拟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会对紫江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