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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惠丰钻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1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秀英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秀英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秀英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秀英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⑩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⑪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⑫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秀英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1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外环路17号格拉姆大厦A座2505惠丰钻石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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