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民生”)的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国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88,061,354 股 A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2%。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集团的告知函,国联集团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履行增持承诺,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允许的合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为8,000 万元(含本数)至10,000 万元(不含本数)。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是 □否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是 ☑否 | |
|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 ☑是 □否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 |
| □其他:____ | ||
| 持股数量 | 1,355,626,560 股 |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23.86% | |
|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____)☑否 | |
|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 ☑否 |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55,626,560 | 23.86%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
|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390,137,552 | 6.87% | ||
|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 266,899,445 | 4.70% | ||
|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 73,500,000 | 1.29% | ||
|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72,784,141 | 1.28% | ||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 29,113,6562,188,061,354 | 0.51%38.52%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履行增持承诺。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允许的合规交易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8,000万元(含本数)至10,000万元(不含本数)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以实际发生为准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国联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国联集团自有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国联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 |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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