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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年11 月2日和11 月3 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31 日披露《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已于2026 年11 月3 日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股票于 2026年 11 月2 日和 11 月3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中存在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可能或已经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及热点概念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1 月2 日和 11 月3日连续 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已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6,496.70万元,同比下降 1.05%,2026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2.24 万元,同比下降 77.07%,主要系材料成本上涨、汇率变动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利润下降所致。以2026 年11 月3日收盘价计算,公司市盈率(TTM)为 73.98 倍,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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