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1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该笔授信以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成商集团绵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公园路1号兴达广场1层至5层合计建筑面积为27,595.27 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所有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1 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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