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16,426,69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9,853,741.93/1,155,105,035×10=0.3450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5022 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55,105,0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6,426,694股,以总股本1,155,105,0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6,426,694股后的股本1,138,678,341股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9,853,741.94元(含税)。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1,155,105,035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16,426,694股后的总股本1,138,678,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7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3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1 月0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11 月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11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0****582 | 费战波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11 月02 日至登记日:2026年 11 月0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9,853,741.93/1,155,105,035×10=0.3450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5022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梅街50 号
咨询联系人:杨冬玲
咨询电话:0371-56160968
传真电话:0371-5616096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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