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 年11 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1月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当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卫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以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和股东长期回报,构建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五)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4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 用途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上限 | 下限 | 上限 | 下限 | ||
|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3,649,187 | 1,824,594 | 10,000.00 | 5,000.00 | 0.19%-0.37% |
注 1: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985,205,033 股为计算依据。
注 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一)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二)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三)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1.07 对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各项事宜。
(二)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三)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专用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四)在回购期限内,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五)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六)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七)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八)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 年11 月19 日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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