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10 月 30 日、2026 年 11 月 2 日、2026年 11 月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于对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近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3.西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因公司股票2026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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