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1 月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6 年10 月31 日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其中董事韩铁成、严世明、吴平、董向阳、富新、刘红灿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金碧华先生召集主持。金碧华先生就本次董事会紧急通知的原因在本次会议上作出了说明。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富晨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通过接受富晨有限公司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和解金额 750 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并无条件撤回天津诉讼程序以换取公司不再继续针对富晨公司进行仲裁相关法律程序的方式,一揽子解决公司所涉上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签订<和解协议>暨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