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迅安JLC1、850143
2、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8 日
3、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3 日
4、行权价格:12.50元/股
5、授予人数:26人
6、授予数量:75万份,对应标的股票 75万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1、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涉及标的股票数量(万股) | 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唐毓国 | 董事 | 4 | 5.33% | 4 | 0.05% |
| 顾珂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5 | 6.67% | 5 | 0.07% |
| 梁华诰 | 副总经理 | 6 | 8.00% | 6 | 0.08% |
| 王义元 | 副总经理 | 6 | 8.00% | 6 | 0.08% |
| 核心员工(共22名) | 54 | 72.00% | 54 | 0.74% | |
| 总计 | - | 75 | 100.00% | 75 | 1.02% |
2、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 1 | 顾珂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 2 | 唐毓国 | 董事 |
| 3 | 梁华诰 | 副总经理 |
| 4 | 王义元 | 副总经理 |
| 5 | 刘粉珍 | 核心员工 |
| 6 | 殷九凤 | 核心员工 |
| 7 | 黄勇 | 核心员工 |
| 8 | 王青松 | 核心员工 |
| 9 | 樊杰 | 核心员工 |
| 10 | 陈良 | 核心员工 |
| 11 | 吴爱香 | 核心员工 |
| 12 | 刘黎斌 | 核心员工 |
| 13 | 牟丹青 | 核心员工 |
| 14 | 陆云鹏 | 核心员工 |
| 15 | 张莉 | 核心员工 |
| 16 | 梁栋 | 核心员工 |
| 17 | 许悦 | 核心员工 |
| 18 | 柏立娟 | 核心员工 |
| 19 | 赵洪俊 | 核心员工 |
| 20 | 姜钊 | 核心员工 |
| 21 | 吴杰 | 核心员工 |
| 22 | 沈然鑫 | 核心员工 |
| 23 | 是文晓 | 核心员工 |
| 24 | 孙洪波 | 核心员工 |
| 25 | 徐倩 | 核心员工 |
| 26 | 蒋祈荣 | 核心员工 |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行权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1个月、43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3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首次授予之日起5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上述约定期间届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8 年和 2029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各期期权行权条件之一。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考核年度 | 行权条件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8 年度 | 2026-2028 年累计收入合计不低于 6.6 亿元 |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9 年度 | 2026-2029 年累计收入合计不低于 9.0 亿元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列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按规定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与其个人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考核系数。具体如下:
|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A | B | C |
| 比例 | 100% | 80% | 0% |
若激励对象未完成个人业绩指标,其未能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按照规定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三、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达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授予日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二)预计股票期权激励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定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份、万元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 需要摊销的总费用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75.00 | 207.75 | 15.77 | 69.04 | 69.04 | 43.47 | 10.43 |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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