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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11 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亭全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亭全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陶钱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张亭全、孟鸿诚、张爱民,委员会主任为张亭全;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顶立、孟鸿诚、陶钱伟,委员会主任为董顶立;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孟鸿诚、董顶立、陶钱伟,委员会主任为孟鸿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张爱民、董顶立、张亭全,委员会主任为张爱民。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亭全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升尧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白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罗继明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浩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张亭全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张亭全为本次股权激励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或价格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或继承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张亭全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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