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XIASHA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XIASHAPRECISIONMANUFACTURINGCO.,LTD.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758号)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 CAITONG SECURITIES CO.,LTD.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相关章节。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发行不超过 18,87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34,750.32 | 30,000.00 |
| 2 | 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 34,435.93 | 30,000.00 |
| 3 | 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8,141.73 | 8,000.00 |
| 4 | 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6,134.50 | 6,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6,000.00 | 6,000.00 |
| 总计 | 89,462.48 | 80,000.00 |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后为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年11月17日)起12个月。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45%、50.86%、45.76%和 40.69%,客户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自身市场份额下降、产品发展战略变化、采购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发行人产品质量不能符合客户要求、不及时交付货物,主要客户可能减少甚至终止对发行人的采购,而发行人又无法及时化解相关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2,778.94 万元、66,551.24 万元、77,116.1万元和 41,138.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174.04 万元、6,207.53 万元、-1,673.54 万元和-5,326.56 万元。2025 年及 2026 年半年度,由于下游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同时前次募投项目新购建及购置资产陆续转固,发行人折旧支出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若未来宏观经济等因素导致外部经营环境持续恶化,而公司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等方面未能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产能消化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齿轮加工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齿轮生产厂商需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产能扩张资金投入较大。同时,产能扩张需要储备充足的客户订单,若客户订单储备不足,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产能消化不足,可能面临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
同时,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有所增加。若公司无法获得充足的业务订单,合理利用产能,将无法达成项目预期收益,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增加发行人的整体运营成本,且可能会造成机器设备闲置,存货和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四)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403.02 万元、27,353.18 万元、36,942.38 万元和 34,121.36 万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在产品等,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可能继续增长,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989.63 万元、30,770.48 万元、29,429.39 万元和 33,051.99 万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行业性质密切相关。从账龄结构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龄集中在 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六)产品质量的风险
齿轮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属性及广泛的高精度应用场景,产品对性能的要求较高,对于齿轮制造的各个环节都应重点控制。齿轮加工工艺较为复杂,每一道工序出现问题,都会影响齿轮的最终质量。若公司产能扩张未能把控产品生产各个环节,导致产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客户流失、声誉受损,产品滞销,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前述募投项目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制定的。若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及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丝杠、具身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精密数控设备的产能将得到很大提升。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将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或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九)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规模较大的厂房建设、生产和研发设备采购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未来折旧摊销金额较大。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十)技术与产品迭代的风险
齿轮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通过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不断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从加工齿轮的齿轮滚刀、装备、齿轮生产工艺等全方面的技术研发获得领先的技术优势,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不能继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保持技术领先,不能持续创新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可能出现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的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国内目前齿轮行业低端产能占比较大,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不具有规模优势和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加工能力,只能通过低价竞争方式获得市场,导致齿轮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另外,由于下游汽车等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车企普遍采取降价促销策略,汽车零部件价格与整车价格高度相关,可能导致下游行业价格传导至零部件企业。公司存在下游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盈利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发行概况……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5
目录…… 9
释义…… 11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16
一、发行人概况…… 1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0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9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状况…… 45
六、业务资质及许可情况…… 54
七、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55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56
九、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60
十、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62
十一、报告期内深交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62
第二节 本次发行证券概要 …… 6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6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6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66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6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9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9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69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7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2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72
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8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08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业务结构、公司章程、股东结构以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10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10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11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10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110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1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1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113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风险....114
四、其他风险....11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1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1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2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22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12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12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25
七、董事会声明....127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一般术语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夏厦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 预案、发行预案 | 指 | 夏厦精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 公司、发行人、夏厦精密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1306.SZ) |
| 夏厦齿轮、有限公司 | 指 | 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改前的曾用名 |
| 夏厦投资 | 指 | 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 科兴齿轮 | 指 | 宁波市镇海科兴齿轮有限公司,曾为夏厦齿轮股东,被夏厦投资吸收合并 |
| 宁波振鳞 | 指 | 宁波振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之一 |
| 夏拓智能 | 指 | 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夏厦杭州 | 指 | 夏厦精密(杭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夏厦东欧、夏厦东欧公司 | 指 | Xiasha Eastern European R&D Centers.r.o.,系发行人在斯洛伐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 拓远惠达 | 指 | 拓远惠达(宁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
| 夏厦新加坡,夏厦新加坡公司 | 指 | XIASHA SINGAPORE PTE.LTD,系发行人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 夏厦越南,夏厦越南公司 | 指 | XIASHA VIETNAM CO., LTD,系发行人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孙公司 |
| 欣贝电器 | 指 | 宁波市镇海欣贝电器有限公司 |
| 镇海恒泽 | 指 | 宁波市镇海恒泽塑料电器厂 |
| 夏润塑胶厂 | 指 | 宁波市镇海夏润塑胶制品厂 |
| 指尖智擎 | 指 | 苏州指尖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
| 丰立智能 | 指 |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双环传动 | 指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绿的谐波 | 指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大力德 | 指 |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企业,是国内著名的整车厂商 |
| 日本电产 | 指 |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 CORPORATION)及其关联的企业,经营范围覆盖精密小型马达至超大型电机的“全球颇具实力的综合机电产品制造商” |
| 海康集团 | 指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企业,主营业务涉及汽车、机器人、安防等多个领域 |
| 舍弗勒 | 指 | Schaeffler及其关联的企业,是一家全球性的汽车和工业产品供应商,提供高精密的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和底盘部件与系统,以及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滚动轴承和滑动轴承解决方案 |
| 博世集团 | 指 | Robert Bosch GmbH及其关联的企业,全球知名企业,从事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技术的产业 |
| 创科集团 | 指 | Techtronic Industries及其关联的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电动工具、配件、手动工具、户外园艺工具及地板护理产品企业 |
| 麦格纳 | 指 | Magna International及其关联的企业,是全球最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 |
| 泉峰科技 | 指 | 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泉峰集团,专业从事电动工具及相关产品研发、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 |
| 牧田集团 | 指 | 牧田株式会社及其关联的企业,是世界上大规模专门生产专业电动工具的制造商之一 |
| 采埃孚 | 指 | ZF Friedrichshafen AG及其关联的企业,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营业务覆盖自动驾驶、电驱动、车辆运动控制及集成式安全系统等 |
| 延锋安道拓 | 指 |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企业,专注于汽车内外饰、汽车座椅、座舱电子及被动安全领域 |
| 博格华纳 | 指 | BorgWarner及其关联的企业,是全球主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主营发动机系统、传动系统及四轮驱动系统相关产品 |
| 库卡 | 指 | KUKA Aktiengesellschaft及其关联的企业,作为智能、绿色和节能自动化解决方案的全球供应商,库卡向各个行业领域提供工业机器人、自主移动机器人(AMR)及其控制器、工业软件和基于云的数字服务,以及全面互联的生产系统 |
| ABB | 指 | ABB Robotics及其关联的企业,是电力和自动化技术领域的领导者,其机器人产品和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食品饮料、计算机和消费电子等众多行业 |
| 云深处 | 指 | 杭州云深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企业,聚焦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行业应用,专注于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
| 奇瑞 | 指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企业,是国内著名的整车厂商 |
| 海纳川 | 指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企业,产品覆盖汽车内外饰、电子电器、底盘等核心零部件,为40余家全球整车企业提供配套服务 |
| 零跑 | 指 | 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683.HK)及其关联的企业 |
| 股东会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审计委员会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指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国枫律所、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 天健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专业术语 | ||
| 具身智能 | 指 | 依托物理实体与现实世界实时交互,自主学习并形成行为决策、环境适应能力的智能形态 |
| 低空经济 | 指 | low-altitude economy,是以真高1000米(含)以下、部分地区可延伸至3000米高度范围的空域为核心,开展的各类开发、利用和保护低空空域资源的经济活动,以及相关活动的总和 |
| 齿轮 | 指 | 齿轮是轮缘上有齿能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 |
| 啮合 | 指 | 两机械零件间的一种传动关系 |
| 齿轮精度 | 指 | GB/T100952008国家标准确定的齿轮精度制,精度分为13级,其中0级最高,12级最低 |
| 模数 | 指 | 衡量齿轮大小的基本参数,用m表示,米制模数的计量单位是mm。模数m为分度圆齿距p和圆周率π或分度圆直径d和齿数z的比值 |
| 小模数齿轮 | 指 | 国家标准定义模数小于1mm的齿轮为小模数齿轮。实际执行中,根据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行业内通常将模数小于等于2.5mm的齿轮定义为小模数齿轮。为方便对协会统计范围内有关行业数据比较分析,本募集说明书统一将模数小于等于2.5mm的齿轮称为小模数齿轮 |
| 轴 | 指 | 支承转动零件并与之一起回转以传递运动、扭矩或弯矩的机械零件,一般为金属圆柱型,穿在轴承和齿轮中间 |
| 轴承 | 指 | 当代机械设备中一种重要零部件,主要功能是支撑机械旋转体,降低其运动过程中的摩擦系数并保证其回转精度 |
| 刀具 | 指 | 机械加工过程中用于切削加工的工具 |
| 电动工具 | 指 | 电动机械化工具,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工作头进行作业,通常制成手持式、可移式,常见的电动工具有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等 |
| 减速机 | 指 | 多个齿轮组成的传动零部件,利用齿轮的啮合改变系统输出的转速、扭矩及承载能力 |
| 谐波减速器 | 指 | 由谐波发生器、刚轮、柔轮三个主要部件组成的减速装置 |
| 行星减速器 | 指 | 传动结构主要由行星轮、太阳轮、内齿圈三部分组成的减速装置 |
| 丝杠 | 指 | 机械设备中将回转运动、直线运动相互转换的传动元件 |
| 滚珠丝杠 | 指 | 工具机械和精密机械上最常使用的传动元件,其主要功能是将旋转运动转换成线性运动,或将扭矩转换成轴向反复作用力,同时兼具高精度、可逆性和高效率的特点 |
| 行星滚柱丝杠 | 指 | 一种将旋转运动转化为直线运动、直线运动转化为旋转运动的传动部件,其中使用螺纹滚柱作为滚动元件减少摩擦 |
| 关节模组 | 指 | 将电动机、驱动、传感和传动部件等集成优化的机电一体化系统,以实现机器人集成、安全、紧凑的关节应用要求。系统组件包括电动机、驱动器、制动器、角度位置传感器等,也可进一步包括减速器、力传感器等 |
| 粗加工 | 指 | 从零件的毛坯上切去较多的金属,加工后使工件初具轮廓形状或达到尺寸和形状要求的一种加工,如粗车、粗刨、粗铣及钻孔等。精度低、粗糙度大、切除余量较多 |
| 齿坯 | 指 | 毛坯粗加工或精加工后、铣齿前的状态 |
| 铣齿 | 指 | 利用铣床按成形法加工齿形工件的生产工艺 |
| 毛坯件 | 指 | 指锻造后未经过深加工的毛坯产品 |
| 工件 | 指 |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部件 |
| 工装 | 指 | 工艺装备,为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夹具、模具、量具、检具等 |
| 滚齿机 | 指 | 是齿轮加工机床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机床,在滚齿机上可切削直齿、斜齿圆柱齿轮,还可加工蜗轮、链轮等 |
| 滚刀 | 指 | 刀齿沿圆柱或圆锥作螺旋线排列的齿轮加工刀具 |
| 磨床 | 指 | 利用磨具对工件表面进行磨削加工的机床 |
| 硬齿面 | 指 | 啮合齿轮的齿面硬度大于350HBS |
| 花键 | 指 | 在圆柱体内、外面上的多齿结构 |
| 精锻成形 | 指 | 结合多种锻造工艺在模具内利用外力使金属产生塑性流动和变形的锻造方式 |
| 精整 | 指 | 适用于对精度较高但不适宜机加工的产品,将烧结坯冷却后使用整形机等精整加工设备进行加工整形,使其达到制成产品图纸所需的尺寸,提高密度、精度,补偿烧结中可能出现的挠曲或其他尺寸缺陷。主要采用各吨位精整压机设备,过程主要控制尺寸偏差等 |
| 控制器 | 指 | 控制系统,用于对执行机构的控制,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
| 毛坯 | 指 | 经初步加工的原材料,可以是铸造件、锻打件等,尚未经过粗加工或精加工 |
| 扭矩 | 指 | 使机械元件转动做功的力矩,有时又称为转矩,是各种工作机械传动轴的基本载荷形式 |
| 蜗杆 | 指 | 具有一个或几个螺旋齿,并且与蜗轮啮合而组成交错轴齿轮副的齿轮 |
| IATF16949 | 指 | 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公布的一项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行业性质质量体系要求,该标准原名为ISO/TSI16949:2009 |
| ISO14001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用于帮助组织实现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 |
| ISO9001 | 指 | 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客户满意度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任何涉及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中文名称: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曾用名: | 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XiaSha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1713347477D |
| 成立日期: | 1999年3月15日 |
| 上市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 | 001306.SZ |
| 股票简称: | 夏厦精密 |
| 总股本: | 62,927,500股 |
| 法定代表人: | 夏建敏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758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小区荣吉路389号 |
| 联系电话: | 0574-86570107 |
| 联系传真: | 0574-86593777 |
| 公司网站: | www.chinaxiasha.com |
| 经营范围: | 齿轮、普通机械配件,汽车、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加工;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本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1、发行人股本结构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350,600 | 75.34% |
| 高管锁定股 | 0 | 0.00%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850,600 | 1.35% |
| 首发前限售股 | 46,500,000 | 73.98%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500,000 | 24.66% |
| 三、股份总数 | 62,850,600 | 100.00%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状态 | 数量 | ||||
| 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8.01 | 42,742,700 | 42,742,700 | - | - |
| 夏挺 | 4.07 | 2,557,500 | 2,557,500 | - | - |
| 宁波振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1 | 1,199,800 | 1,199,800 | -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45 | 282,588 | -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0.40 | 252,294 | - | - | - |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 0.35 | 218,625 | - | - | - |
| 何建芬 | 0.23 | 145,200 | - | - | - |
| 黄玉惠 | 0.22 | 137,948 | - | - | - |
| CHEN STEPHEN PING | 0.19 | 119,000 | - | - | - |
| 周燕 | 0.18 | 111,400 | - | - | - |
| 合计 | 76.00 | 47,767,055 | 46,500,000 | - | - |
2、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夏厦投资为实际控制人夏建敏、夏爱娟及夏挺共同控制的企业,发行人股东宁波振鳞为实际控制人夏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0.1%份额的企业。
除以上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4,274.2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8.0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1)夏厦投资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200万元 |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东街东5幢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东街东5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1684252064N |
| 成立日期 | 2009年1月16日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夏爱娟 |
| 经营范围 | 实业性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咨询。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报告期内未开展其他实业经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
(2)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夏厦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1 | 夏爱娟 | 480.00 | 480.00 | 40.00% |
| 2 | 夏建敏 | 360.00 | 360.00 | 30.00% |
| 3 | 夏挺 | 360.00 | 360.00 | 30.00% |
| 合计 | 1,200.00 | 1,200.00 | 100.00% | |
(3)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夏厦投资由三名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夏爱娟、夏建敏及夏挺。夏爱娟和夏建敏两人为夫妻关系,夏挺为夏建敏、夏爱娟之子,夏建敏、夏爱娟及夏挺合计持有夏厦投资100%股权,直接控制发行人控股股东夏厦投资,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夏建敏先生,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2 年 12 月至 1975 年 6 月,任庄市童家校办厂学徒;1975 年 7 月至 1988 年10 月,任镇海汽车保养场钳工;1988 年 11 月至 1991 年 10 月,任贵驷朝阳五金厂副厂长;1991 年 11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骆驼机床配件厂副厂长;1994年 1月至 1996年 2月,任镇海机床电器厂厂长;1996年 3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恒泽塑料电器厂负责人;199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夏厦精密董事长、副总经理。目前夏建敏还兼任夏厦新加坡董事。
夏爱娟女士,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5年 1月至 1993年 2月,任镇海交通机修厂工人;1994年 1月至 1996年 2月,任镇海机床电器厂员工;1996年 3月至 1999年 2月,任宁波市镇海恒泽塑料电器厂厂长助理;199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夏厦精密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夏厦精密副总经理。目前夏爱娟还兼任宁波市镇海欣贝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夏挺先生,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销售员、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夏厦精密董事会秘书。2020年 10 月至今,任夏厦精密董事、总经理。目前夏挺还兼任夏拓智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拓远惠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夏厦杭州董事兼经理、夏厦新加坡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夏厦越南公司总经理、宁波振鳞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文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君辉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目前采取政府宏观调控与相关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行业协会主要为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齿轮与电驱动分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器人分会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述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 类型 | 部门/协会 | 职能 |
| 主管部门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新进企业、投资项目、产能扩建项目审批及新产品准入审核,参与产品销售资格管理,制定和监督执行科技进步、节能环保相关项目激励政策。 |
| 工信部 | 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助企业、产品准入认证,制定并监督执行科技进步、节能环保项目激励政策措施。 | |
| 行业协会 |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齿轮与电驱动分会 |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负责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 |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器人分会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器人分会主要工作职能为承担机器人行业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规划、课题的研究和制订工作,研究机器人行业和产业的运行态势,并为政府、企业等提供行业信息服务,为行业、区域、企业发展等提供咨询服务,致力于促进机器人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机器人在各领域的广泛渗透及产业生态的健康演进。 | |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中汽协以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振兴中国汽车工业为己任,以反映行业愿望与要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为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 |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齿轮产品是通用行业重要基础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各种传动场景。公司所属行业长期以来受到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公司产品适用于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有关齿轮、下游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 序号 | 法律法规及政策 | 颁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主要内容 |
| 齿轮行业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6.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坚持因势利导、分业施策,促进重点产业化解结构性矛盾、加快向中高端升级。推进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全产业链创新,发展高端、短缺产品,加快突破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专用材料。 |
| 2 |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 | 2021.12 | 工信部等八部门 | 重点任务包括加强自主供给,壮大产业体系新优势: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推动先进工艺、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深度融合,通过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带动通用、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加速研制和迭代升级。 |
| 机器人 | ||||
| 3 | 《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 2026.6 | 工信部、国资委 | 推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品在真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常态化部署应用,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到2026年底,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应用谱系,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落地能力。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6.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十五五”规划首次将“具身智能”纳入国家重点培育的未来产业体系,同时明确将机器人产业升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核心组成部分,并确立了“智能+机械”的技术演进路径,将有力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在智能制造、商用服务及复杂高危作业等场景的规模化落地应用,为机器人产业的智能化转型与商业化拓展创造长期政策红利。 |
| 5 |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 | 2026.3 | 国务院 |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 |
| 6 | 《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 2025.7 | 工信部等八部门 | 要求推动整机集成创新,突破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装备的核心技术;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支持人形机器人、高端机床研发;加快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 |
| 7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 | 2025.3 | 国务院 | 首次提及培育具身智能,发展智能机器人,标志着国家战略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深度融合的方向聚焦,人形机器人作为具身智能的重要载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
| 8 | 《“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 | 2021.12 | 工信部等15部门 | 明确加快推动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 新能源汽车 | ||||
| 9 |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24.2 | 工信部等7部门 | 立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带来的巨大市场空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绿色装备、绿色服务以及产品碳足迹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技术装备有序走出去,鼓励国内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合作绿色工业园区,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
| 10 |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 2022.12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装备和创新药等产业创新发展 |
| 12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2020.11 | 国务院 | 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行业发展,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市场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由中低端产品竞争转向高端精密化的品质和服务竞争,促进了行业的良性发展,从而为发行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政策环境,为公司打开广阔增量市场空间。
(二)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齿轮行业发展概况
17 世纪末,人们开始研究能正确传递运动的轮齿形状;经过多年的发展,前人不断完善齿轮的理论原理和加工工艺,目前相关理论已经趋于成熟,齿轮在机械工业中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齿轮行业产品作为通用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保持一致。
近年来,我国齿轮行业在部分高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高端产品的替代效应越来越明显。《“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等八部门)中明确将高精度齿轮、减速机列为关键基础零部件,支持齿轮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025 年,我国齿轮行业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4,200 亿元人民币。目前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等高端制造领域是驱动齿轮行业量级增长的重要因素。
2、下游行业发展概况
齿轮作为通用行业重要的基础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各种传动场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规划,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分为机器人、汽车、电动工具及其他领域。
下游行业发展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各下游领域发展概况如下:
(1)机器人行业
1)机器人行业概况
近年来,全球机器人领域相关创新机构与科技企业围绕人工智能、人机协作、多技术融合等领域不断探索,在仓储运输、智能工厂、医疗康复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推动机器人成为构建新时代生产力的核心力量。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机器人市场和制造中心,正迎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
机器人按应用领域细分可主要分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机器人应用场景如下:
| 工业机器人 | 服务机器人 | 特种机器人 |
| 用于生产制造领域的机器人,如焊接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将更注重优化稳定性和执行能力,在结构化场景的重复工作中实现应用拓展。 | 用于非制造业并服务于人类的各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则专注于机动性、适应性和交互能力上的提升,正在更多人机交互和复杂环境/地形的场景寻求应用机会。 | 用于特定专业领域的机器人,如救援机器人等。 |
智能机器人是融合新一代智能技术,具备“感知-决策-行动”闭环能力的智能装备,可适配复杂场景、实现自主作业,是具身智能的主要物理载体。四足机器人已进入商业化起步阶段,巡检、消防应急率先落地并向工业延伸;人形机器人仍处技术探索的商业化初期,中短期以科研教育、表演、服务为主,中长期瞄准工业与家庭,以特斯拉、宇树科技、Figure、Agility、智元、优必选等为代表的全球优秀机器人主机厂商已陆续开始出货或加快出货节奏。根据沙利文的数据,中国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规模从 2023 年的 2.9 亿元迅速攀升至2025年的 28.5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高达 216.1%;预计到 2030年,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 684.5亿元,期间仍将保持 84.2%的复合增长率。海外市场方面,其规模从 2023 年的 1.4 亿元跃升至 2025 年的 25.5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达到327.1%;预计到2030年,海外市场规模将达到 1,365.9亿元。
2)机器人行业的发展对减速机、行星滚柱丝杠及关节模组需求的影响
发行人主要涉及产品为行星滚柱丝杠、减速机及关节模组,各零件概况如下:
①减速机
减速机又称减速器,是具身机器人传动系统的核心部件,其功能是通过输出力矩与输入力矩的比值实现关节的精准传动控制,直接决定了机器人的运动精度、负载能力与整体可靠性。按照控制精度与应用领域,减速器主要分为精密减速器与一般传动减速器。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主要应用的精密减速器包括精密行星减速器、RV 减速器和谐波减速器,不同精密减速器因结构及特性差异在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有着不同的主要适用场景,其本质是在体积、精度、扭矩、抗冲击性、刚性与成本等之间做针对性取舍。行星减速器的核心结构源自行星齿轮传动原理,以太阳轮、行星轮、内齿圈三级齿轮啮合,实现动力的传递与转速的降低。精密行星减速器在体积、精度、扭矩、抗冲击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优势,在具身机器人等领域广泛应用。
②行星滚柱丝杠
丝杠是具身机器人关节驱动系统中实现高精度、高负载直线运动的核心传动装置,其核心作用是将电机的旋转运动精确转化为直线位移,根据结构原理,丝杠主要分为行星滚柱丝杠、滚珠丝杠和梯形丝杠。以特斯拉 Optimus 为代表的人形机器人主要使用行星滚柱丝杠和滚珠丝杠。行星滚柱丝杠被广泛采纳作为人形机器人直线执行器的核心部件,用于驱动机器人手臂和腿部关节的运动,微型滚珠丝杠被广泛采纳作为人形机器人灵巧手的核心部件,用于驱动机器人手指的运动。
发行人本次募投产品为行星滚柱丝杠。行星滚柱丝杠主要由丝杠、行星滚柱、保持架、内齿轮和螺母等部件构成,该结构通过啮合滚柱形成线接触滚动摩擦,显著增大了传动过程中的接触面积与受力面积,兼具行星齿轮传动、谐波齿轮传动、滚珠丝杠及滚针轴承等多种结构的优势。行星滚柱丝杠在保持较高传动效率的同时,具备承载力大、传动精度和效率高、寿命长、刚度高等综合性能,因而成为具身机器人“肢体”系统的核心传动部件。
③关节模组
关节模组是具身机器人的运动核心,先进的关节模组采用高度集成的机电一体化设计,通常将电机、减速器、驱动器、编码器等核心部件融合在一个紧凑空间内。关节模组是具身机器人核心的零部件,决定了具身机器人的性能极限。
(2)汽车行业
1)汽车行业概况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力大、反映了国家的综合工业水平。从全球汽车产业布局来看,中国、美国、日本及欧洲为主要的汽车产销地区。汽车工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汽车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国已经连续 17 年位居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名。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统计数据,2025 年全年,我国共生产汽车 3,453.1 万辆,排名全球首位,占比约为 35.8%。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 年至今,我国汽车产量从 2014 年的 2,373.2 万辆增长至 2025 年的 3,453.1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3.5%。同期,我国汽车销量从 2,349.9万辆增长至 3,440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5%。
随着环保节能观念的深入人心,发展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汽车清洁代用燃料,并实现产业化,成为当前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最大焦点。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长足的发展,国内也相应推出了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多项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势头良好,产品逐步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662.6 万辆和 1,649.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产销量连续 11年位居全球第一。
2)汽车行业的发展对齿轮需求的影响
汽车齿轮行业作为汽车整车行业的上游行业,是支撑和影响汽车工业发展的核心环节,是汽车行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的细化,汽车齿轮行业在汽车工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汽车齿轮行业中,设计研发和加工能力是核心的竞争力来源。就齿轮而言,齿轮的加工精度是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关键指标,而新能源汽车的增长和普及将对齿轮提出更高的精度要求,这将促使齿轮市场份额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齿轮生产企业集中。由于石油储量日趋紧缺和燃油车辆有害排放物成为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发展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汽车清洁代用燃料,并实现产业化,成为当前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最大焦点。全球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高速增长的趋势,为国内齿轮制造行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我国齿轮行业得益于坚实的工业基础和齐全的产业链,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已经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可以满足汽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齿轮高精度要求。随着全球主要汽车齿轮及下游厂商的全球化采购和在华投资建厂,外资企业利用自身技术工艺、产品质量、品牌优势加速布局中国市场,这将带动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其采购本土化亦为国内齿轮生产企业带来市场机遇。与此同时,国内自主品牌汽车的逐渐崛起,也会促进优质配套零部件生产商的培育,齿轮产品作为其中的核心零部件,外包趋势也越发凸显,亦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
(3)电动工具行业
电动工具作为一种便携的机械化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电力、石化、冶金、交通、农业等领域,具有携带方便、操作简单、功能多样、安全可靠等特点。电动工具应用广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动工具的需求量正在逐年增加,市场规模不断增长。
电动工具的品种繁多,当前世界上的电动工具已经发展到 500 多个品种。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动工具型号编制方法(GB/T9088-2008)》,电动工具可分为金属切削类、砂磨类、装配类、建筑道路类、林木类、农牧类、园艺类、矿山类以及其他类。近年来,随着无绳化电动工具的普及和智能化程度的提高,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24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的数据,2024 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达到 285.2 亿美元,并且预计到 2032 年将增长至 402 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 4.4%。
二十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制造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中国电动工具制造业也逐渐显示出强大竞争力。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电动工具行业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不断发展,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电动工具生产国和出口国,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4)其他行业
1)智能家居行业
智能家居是以住宅为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由硬件、软件系统、云计算平台构成的家居生态圈,并通过收集、分析用户行为数据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生活服务。随着物联网技术应用的普及,智能家居行业蓬勃发展,物联网智能家居成为了新兴前沿研究热点领域。发行人的小模数齿轮可应用于自动旋转门、升降床、升降椅等智能家居设备的传动系统。
随着全球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加速演进,智能家居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赛道,已从早期的概念验证阶段迈入规模化应用的新纪元。在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将智能家居列为重点培育的数字产业方向,政策层面的持续加码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智能家居全球市场突破万亿,根据 Statista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达 2,229亿美元(约 1.6万亿人民币),提前三年完成原 2027年预测目标,中国贡献率超35%。
2)医疗器械行业
医疗器械指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物品,主要包括医院常用医疗器械、家庭医疗康复设备、家庭保健器材等。目前,发行人小模数齿轮产品在医疗器械行业可应用于医疗电动轮椅、升降床等方面。
近年来,受人口老龄化加剧、公众健康意识提升等因素推动,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尤其是在高端、精准化与个性化产品方面表现出更强劲的增长势头。当前,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终端采购规模已突破万亿元,并呈现出稳定增长趋势。据《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4 年)》显示,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从 2016 年的 3,700 亿元迅速增长至 2023 年的 10,32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15.79%。展望未来,中国医疗器械市场预计将继续保持较为强劲的增长势头。
3)安防行业
安防是随着现代社会安全需求应运而生的产业,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防领域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门禁消防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其中门禁消防系统中的自动门等领域对于精密齿轮有很大的需求。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GII(日商環球訊息有限公司)的数据,2026 年全球智能家居安防系统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 442 亿美元,同比增长 16.8%;预计到203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805.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CAGR 为 16.2%。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消费者对家庭安全、便利性和能源效率的日益关注,以及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家居安防系统通过集成摄像头、传感器、智能门锁和报警系统等设备,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家庭安全保护。
4)低空经济
近年来,我国低空经济发展实现从新增长引擎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再到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的跨越式提升,国家战略地位持续强化,呈现出制度设计体系化、装备技术自主化、应用场景规模化、基础设施数字化、安全防控系统化等新态势。
低空经济主要包括低空科技创新、低空制造、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活动及各类场景应用和飞行服务管理与保障等;其中,以旋翼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为代表的航空器制造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飞行载具,是低空经济核心贡献之一。在低空经济领域,传动零部件的性能直接决定装备的运行精度与作业稳定性。
根据中国民航局预测,2025 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达到 1.5 万亿元,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
3、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齿轮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属性及广泛的高精度应用场景,产品对性能的要求较高,对于齿轮制造的各个环节都应重点控制。企业只有通过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不断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从加工齿轮的齿轮刀具、装备、高速干切工艺、检测等全方面的技术研发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齿轮加工工艺较为复杂,每一道工序出现问题,都会影响齿轮的最终质量,特别是齿轮刀具、装备以及精滚、磨齿等加工工艺均是齿轮工艺链上的重要环节,上述因素决定了齿轮的质量和成本。因此,齿轮产品,尤其是精密齿轮产品,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2)客户壁垒
知名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均实行严格的考核认证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设计能力、技术支持系统、质量控制系统、持续供货能力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经过实地考察后,客户会提出需求,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生产的样品。客户会对产品的多种参数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才有资格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供应商需要经历周期较长的试生产、小批量试产才能逐渐进入大批量供应。大型客户为了保持其自身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不会轻易更换其供应商,这对新进入企业争夺客户资源也形成了障碍。因此,公司所在行业存在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壁垒。
(3)人才壁垒
技术来源于人才,技术密集型的行业特点要求企业必需具备富有经验的高水平研发团队及技术人员,这是保证企业研发、制造水平的先进性、持续性的必要条件。齿轮行业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但目前我国齿轮行业的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完善,行业内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专门的人才培养机制,缺乏技术性人才特别是能够持续致力于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技术人才。由于高素质的开发团队和技工人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新进入企业缺乏经过长期生产实践培养出来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缺乏成为限制其发展的重要障碍。
(4)资金壁垒
齿轮行业涉及到大量高精度的机械加工和检测,产品制造、过程检测和总成试验需要高精度和高可靠性的生产和检测设备。部分上述设备依赖进口,价格昂贵,高端产品的生产设备投资巨大。另一方面,部分高端精密齿轮的制造工艺和过程复杂,在生产过程中会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由于高端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工艺要求高,导致产品研发周期长,前期产品开发、工艺改善投入巨大。因此,新进企业想要迅速进入市场,需要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4、所属细分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齿轮简介
齿轮是轮缘上有齿能连续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机械元件,在机械传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齿轮模数是用以度量轮齿大小的一个基本参数(齿轮模数=径向尺寸/齿轮齿数),如果齿轮的齿数一定,模数越大则轮的径向尺寸也越大。按照模数又可分为小模数、中模数和大模数齿轮。齿轮在电动工具、航空航天、精密机械、汽车、机器人、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轨道交通中广泛应用。
(2)齿轮精度
齿轮按照精度来划分共有 13 个等级,其中 0 级是精度最高的齿轮,0-3 级主要为标准测量齿轮,4-6 级为高精度传动齿轮,7-8 级为普通的传动齿轮,9-12 级为低档齿轮。齿轮应用领域的不同导致对齿轮的精度要求各异,例如:中高端乘用车的精度要求大多为 4-6 级;手动变速器、商用车、农机以及工程机械大约为7-8级。
公司生产的齿轮产品精度根据产品设计需要,可以达到 4 级的高精度要求,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减速机等下游行业中高端产品的精度要求。
(3)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根据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相关数据,截至 2022 年末,我国齿轮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超过 5,000 万元)突破千家。其中,骨干企业(年产值超过 1 亿元)约 100 多家,市场竞争充分。国内齿轮行业产品很多还属于低端,以价格竞争为主,缺乏国际竞争力。行业中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难以在生产上形成规模效应,研究开发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我国齿轮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高端产品目前仍主要由国外企业生产。行业内一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也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产品设计研发和加工能力,已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业内领先的小模数齿轮生产企业具有齿坯加工及预热处理、精锻成形、粗滚、滚齿、检测和试验等完整工艺链,能够从原材料开始从源头直至成品全流程控制产品的质量,从而以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的产品,持久的成本改善能力以及与下游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占据竞争优势。
5、发行人所属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之间的关系
齿轮行业位于产业链中游,其产业链上游是毛坯件、钢材类、刀量具供应商及齿轮加工设备供应商等,下游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低空经济等领域。
由于下游行业内主要的客户为实现专业分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齿轮下游行业逐步降低齿轮零部件的自制率,纷纷建立零部件全球采购平台,向全球内的齿轮生产厂商直接采购齿轮零部件。因此,随着我国齿轮行业的不断发展,齿轮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愈发重要。高端齿轮产品的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齿轮制造主要涉及使用毛坯件、钢材类、刀量具等材料。其中,毛坯件、钢材类材料产业上游主要是钢材类、毛坯件供应商。长期来看,我国钢材的供应较为充足,不会对齿轮行业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刀量具、齿轮加工设备产业上游主要是齿轮加工设备及刀具厂商。齿轮加工效率和精度要求的提升,对齿轮加工设备和刀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高端齿轮加工设备和刀具,主要依赖于国外进口,存在到货周期长、维护成本高等不足。国内部分先进齿轮加工企业正在将产业链向关联产业扩展,研发生产满足其生产需要的加工设备和刀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进口替代。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大潮,在国家相关部委和机构组织引导下,我国齿轮传动制造业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我国的齿轮行业应用主要有: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低空经济等领域。由于齿轮行业下游应用的广泛性,其行业发展和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发展和景气程度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相关数据,截至 2022 年末,我国齿轮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超过 5,000 万元)突破千家。其中,骨干企业(年产值超过 1 亿元)约 100 多家,市场竞争充分,国内市场份额也比较分散。行业中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难以在生产上形成规模效应,研究开发投入严重不足。经过多年的发展,一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设计研发能力,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也在逐步提高,初步具备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行业内龙头企业已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凭借较高的技术、质量水平以及先进的管理,打入了相关行业国际知名企业集团的供应商体系。未来齿轮行业企业将进一步形成分化,市场份额将更加向龙头企业集中。
从竞争格局和方式来看,齿轮生产企业竞争以工艺制造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精度和品牌竞争为主。目前,业内领先的小模数齿轮生产企业具有齿坯加工及预热处理、精锻成形、粗滚、滚齿、检测和试验等完整工艺链,能够从原材料开始从源头直至成品全流程控制产品的质量,从而以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优质产品,持久的成本改善能力以及与下游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占据竞争优势。
2、行业内主要企业
行业内主要企业有丰立智能、双环传动、绿的谐波、中大力德等国内企业,以及美国格里森等国际企业,具体如下:
| 企业名称 | 简介 |
| 丰立智能(301368.SZ) | 始建于1995年,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机械工业小模数螺旋锥齿轮工程研究中心、丰立小模数齿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主要产品包括钢齿轮、精密减速器及零部件、精密机械件、粉末冶金制品以及气动工具等产品 |
| 双环传动(002472.SZ) | 专注于机械传动核心部件——齿轮及其组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业齿轮产品制造商和服务商之一。产品涵盖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非道路机械、工业机器人等多个领域,业务遍布全球 |
| 绿的谐波(688017.SH) | 从事精密传动装置研发、设计和生产。自2003年开始,公司核心团队从事机器人用精密谐波减速器理论基础的研究。公司业务聚焦谐波减速器、机电一体化产品、旋转执行器、数控分度转台、无框电机、电液伺服控制器、工业自动化服务等多类产品 |
| 中大力德(002896.SZ) | 始创于1998年,是一家集电机驱动、微特电机、精密减速器、机器人结构本体及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以其差异化和高性价比优势,广泛应用于工作母机、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食品、包装、纺织、电子、医疗、通讯、农牧等机械装备领域 |
| 美国格里森(Gleason) | 目前,格里森在国内独资或合资企业主要为格里森齿轮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齿轮生产设备;常州市格里森前进齿轮有限公司,主营螺旋锥齿轮;天津市格里森高精齿轮有限公司,主营高精度圆柱齿轮、弧齿锥齿轮 |
资料来源: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资料。
3、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一贯坚持高端市场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知名客户,与比亚迪、日本电产、海康集团、舍弗勒、博世集团、创科集团、麦格纳、泉峰科技、牧田集团、采埃孚、延锋安道拓、博格华纳、库卡、ABB 等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市场地位的巩固和提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公司还开拓了一批具有业务开展潜力的客户,如云深处、奇瑞、海纳川、零跑等行业知名客户,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拥有强大的生产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 55项发明专利和 51 项实用新型专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 12 月,公司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 年 5 月,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一批第一年);2022 年 10 月,公司入选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凭借优质的客户资源、技术研发优势、先进的生产能力以及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能力,在小模数齿轮加工制造领域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出具的《产品市场证明》,2025 年,公司在小模数精密圆柱齿轮产品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为 1.84%,位居全球第二,属于小模数齿轮行业的龙头企业。
公司作为齿轮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注重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具有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等特点。针对客户的需求,研发人员需要对相应的材料、工艺、参数等进行研究设计,以确保客户对产品质量和精度的要求,同时也要保证产品的生产效率。公司研发人员通过多年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的经验积累,已经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产品设计研发流程,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也在实践中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公司也在从事生产设备和耗材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了主体加关联产业链的业务模式。发行人开拓了设备和耗材刀具的业务,目前除满足自身生产外,还实现向同行业公司销售。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客户开发方面,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加强客户服务,用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提升客户粘性,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这构成了公司客户资源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客户包括下游行业的大型跨国公司,如比亚迪、日本电产、海康集团、舍弗勒、博世集团、创科集团、麦格纳、泉峰科技、牧田集团、采埃孚、延锋安道拓、博格华纳、库卡、ABB 等。同时,公司还开拓了一批具有业务开展潜力的客户,如云深处、奇瑞、海纳川、零跑等。
进入这类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需要严格的产品试验性验证、小规模试用、持续改进等一系列程序,经历长时间的相互磨合,在确认性能稳定可靠后,才能开始合作。公司已经进入上述客户供应商体系,待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后,目前储备的客户资源可以快速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工艺创新、设备优化作为技术研发的重点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超过百项专利,涵盖产品工艺、设备等领域,在主营业务产品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技术沉淀。2015 年 9 月,公司荣获“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荣誉;2019 年 3 月,公司与北京工业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全面技术合作;2019 年 9 月,公司开设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2021 年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企业技术研究院、2022 年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2025 年公司获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等。技术研发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设计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公司结合自身多年累积的技术储备及设计与制造经验,能够对下游客户新产品的研发需求进行快速回应、解决和反馈,满足客户对新产品高标准的要求,进而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3)先进的生产能力
齿轮制造行业主要的加工工艺一般分为切削加工、精锻锻造以及粉末冶金等。其中,切削加工技术用于生产较为精密的齿轮。公司齿轮产品主要采用的是切削加工技术。硬齿面切削使齿轮的制造精度和效率稳定提高,还能降低齿轮传动的噪声。精滚、磨齿等核心的精密制造工序都由公司自行切削加工以保证产品达到客户要求的精度标准,并避免公司加工图纸、生产工艺、工艺参数和其他技术诀窍外泄的可能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小模数齿轮的高速干切滚齿技术,高转速、低噪音汽车齿轮磨削方案技术,薄壁、高精度电机花键轴加工技术,电机轴油封高转速鱼纹线加工技术等核心技术,能够改善普通齿轮高噪声、高成本、低可靠、低寿命等诸多不足,生产出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同时,公司通过外购方式为生产环节配备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如进口数控滚齿机、数控蜗杆砂轮磨齿机、珩齿机、车齿机等,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供保障。
4)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优势
公司严格贯彻质量控制体系,不断优化质量控制流程,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公司按照 ISO9001、IATF16949 等标准建立并实施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成为进入相关行业国际知名企业集团供应链体系并长期保持稳定关系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通过外购方式为质量检测环节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如马尔轮廓仪、克林贝格齿轮检测仪、蔡司三坐标测量机等,保证产品的精度、可靠性与一致性。公司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及质量控制体系是获取新客户,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业务合作关系的关键因素。
5)产业链优势
小模数齿轮对于产品精密度要求较高,对于生产设备、刀具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主要从事小模数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子公司夏拓智能主要从事生产设备、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了主体加关联产业链的业务模式。公司开拓了设备和耗材刀具的业务,目前除满足自身生产外,还实现向同行业公司销售。目前,高端齿轮加工用刀具,主要依赖于国外进口,存在到货周期长、成本高等不足。公司已研发形成超硬超细高速干切硬质合金齿轮滚刀等刀具相关的核心技术,实现进口替代,可以快速响应齿轮的生产和研发需求,无需等待漫长的到货周期,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公司在微小模数滚刀方面实现突破,硬质合金滚刀最小模数达到 0.05mm,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满足机器人等行业小模数高精度齿轮加工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聚焦行星滚柱丝杠核心加工技术研发,各项研发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关键成效。针对大长径比内螺纹精密加工这一行业技术痛点,公司深耕多线磨、弯杆磨、铣削、车削等复合工艺创新,突破多项加工技术瓶颈,自主研发内螺纹多线磨机床、内螺纹铣磨一体机床等专用核心加工设备,构建起差异化工艺技术体系。依托上述工艺与设备升级,公司当前的丝杠类产品加工精度和效率较前期实现显著提升,产品性能持续优化。公司将持续深化工艺革新与设备升级,推动行星滚柱丝杠实现规模化量产、有效降低全周期生产成本,打造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核心技术与产品壁垒,夯实长期竞争优势。
主体加关联产业链优势既保障了公司产品品质,又可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和毛利率,同时与同行业相比在关联产业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
(2)竞争劣势
1)资金实力较为薄弱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机器人等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结合行业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的行业背景,以及公司自身近年来业务布局的不断扩张,为保持市场竞争力、抓住发展机遇,需要在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内部管理优化等方面持续进行大量资金投入。但公司现有资金实力与自身发展需求不相匹配,未来进一步的发展受到制约。
2)高端技术人才储备短缺
发行人目前的下游客户涵盖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因此,发行人的科研能力和新品开发能力越来越重要,需要发行人在原有员工基础上配备更多高端技术人才以满足新市场多样化和定制化的需求。总体而言,齿轮行业高端人才相对匮乏。发行人已通过与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来改善上述问题。但预计人才短缺问题仍将长期存在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行业企业中。
5、面临机遇与风险
(1)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的支持
2021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6 号),明确加快推动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建成 3-5 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到 2035 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4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要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攻克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2025 年 7 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整机集成创新,突破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装备的核心技术;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支持人形机器人、高端机床研发;加快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行业发展,将进一步扩大对齿轮的市场需求,推动市场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由中低端产品竞争转向高端精密化的品质和服务竞争,促进齿轮行业的良性发展。
2)下游需求增长带来发展机会
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低空经济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齿轮形成了强劲的市场需求。此外,物联网、人工智能、5G 等技术的成熟与融合,助力智能家居、车联网、工业物联网等新应用场景不断凸显,将有助于齿轮制造企业快速地转型升级,把握住市场机遇和高端产品国产化替代的机会。
3)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优势企业快速成长
随着客户对企业研发实力、成本控制能力、交货期限、产品精密度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规模较大、实力强劲的齿轮制造企业为其提供服务,产业集中度日趋提高。在这一过程中,行业优势企业将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围绕成本控制、新产品开发、客户资源等方面展开竞争,加快业务增长。
4)进口替代趋势
齿轮的设计与制造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机械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实施,齿轮等核心零部件向高端精密制造方向转型。汽车、机器人等产业对于高精密齿轮传动装置的需求持续增加,对齿轮的精度、可靠性、寿命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先进的生产设备、精密刀具等要素将为应对上述趋势提供有力的保障。
随着我国工业制造的技术升级,国产齿轮逐渐具有精度高、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等优点。未来,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加速齿轮产品的国产化研制步伐,加大对国产齿轮的需求,进一步实现进口替代。
(2)面临的风险
1)低价竞争方式
国内目前齿轮行业低端产能占比较大,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不具有规模优势和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加工能力,只能通过低价竞争方式获得市场。众多规模较小的企业在低端市场竞争,不利于形成品牌效应和产品技术创新,也不利于行业整体竞争能力的提升。
2)原材料成本
齿轮生产主要原材料包括毛坯件、钢材类、刀量具等,直接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成本具有一定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未来存在大幅波动情形,行业整体的盈利水平将受到影响。
3)劳动力成本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性支出持续增长。人力成本会对行业内的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将是考验行业内企业成本控制的挑战之一。未来几年,若国内生产制造型企业人工成本持续上涨,齿轮行业面临因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经营利润下滑的风险。
6、行业的经营特征
公司的齿轮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多个领域,行业客户分布于众多国家、众多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密切相关。行业发展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具有一致性。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应用十分广泛,按产品应用领域和功能可以划分为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他、电动工具齿轮、其他齿轮以及设备和刀具等。
| 产品名称 | 产品应用领域 | 图例 |
| 汽车齿轮 | 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主要用于汽车转向系统、减变速系统、刹车系统、底盘空压系统、汽车座椅及天窗传动等 | |
| 减速机及其他 | 机器人,主要用于工业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的关键传动部件 | ![]() |
| 电动工具齿轮 | 电动工具,主要用于电动工具的核心传动部件 | ![]() |
| 其他齿轮 | 安防,主要用于自动门等门控系统的传动部件 | ![]() |
| 智能家居,主要用于家用电器的关键传动部件 | ||
| 设备和刀具 | 设备主要用于齿轮加工,刀具为齿轮加工过程中的核心耗材 | ![]() ![]() |
(二)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形成了一套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拥有完整高效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采购环节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根据 ISO9001、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相应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确保生产稳定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制度,致力于将优秀供应商发展成为战略合作伙伴,确保供货质量和及时性。部分下游客户在发出订单时会对原材料的类别、品质、规格、型号等做出限定,此外也有部分客户会指定原材料供应商,对于前述情况公司通常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采购。
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采购部门会向供应商询价和议价,综合考虑性能、服务、价格、付款方式等因素后,报请上级审批通过。在具体采购时,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供货。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如下:
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为生产领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毛坯件、钢材类、刀量具等。公司根据生产需求自主采购,建立了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随时跟踪材料的入库和领用情况,及时了解存货的库存状况。
公司基于生产场地、产能限制及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对于部分生产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主要为产出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简易加工工序,如热处理、粗加工等工序。为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工艺环节,均自主生产把控。
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供应商和外协供应商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考核标准系根据质量状况、交货情况、价格及服务水平等综合评定。对于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公司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生产模式
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生产。公司生产计划主要根据公司实际销售订单、前期销售记录、销售预测、库存商品的实际情况以及客户年度、季度、月度需求编制。生产部门在执行生产计划的过程中,与采购、品质、销售等部门保持沟通,并根据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备库安排。
公司通常保有一定数量的备库,既可以快速满足客户订单需求,保证供货及时性,同时也可以调节公司生产节奏,避免订单量突然增加造成的压力。
3、销售模式
(1)一般销售模式
公司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下游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由于产品的非标准特性,公司需要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相应对产品进行定制,因此公司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模式(包括境外销售模式)采用了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发行人子公司夏拓智能的刀具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少量采取贸易商模式,公司与贸易商的交易均采用买断方式进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技术难度、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
公司通过高质量的口碑效应,扩大公司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客户建立初步的联系。基于公司与客户双方的合作意向,公司提供产品样品和报价,并通过客户的供应商准入审核。
新客户销售的主要流程如下:
老客户销售的主要流程如下: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客户服务,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如比亚迪、海康集团、舍弗勒、博世集团、日本电产、泉峰科技、牧田集团、博格华纳、麦格纳、采埃孚、瀚德集团等。进入这类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需要严格的客户认证、产品试验性验证、小规模试用、持续改进等一系列程序,经历长时间的相互磨合,在确认性能稳定可靠后,才能得到大规模的采购订单。这一过程将花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成功进入这类企业供应商体系后,合作关系将非常稳固。
(2)寄售模式
寄售模式指发行人根据客户的通知,要求产品供应商将商品存放至指定的仓库,后续客户按需领用产品,客户按月结算已领用的货品数量及计算金额,并以领用结算通知单或领用对账单的形式传送至发行人,发行人取得领用结算通知单或领用对账单后,依据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确认收入。
在汽车、电动工具等行业内,部分客户为保证供应商及时供货采用寄售模式,要求产品供应商将商品存放至指定的仓库,领用后双方按照约定时间、方式核对实际领用数量,经确认使用后核算收入。公司采用寄售模式结算的客户主要为比亚迪、博世集团、泉峰科技、麦格纳等电动工具、汽车行业龙头企业,采用寄售模式是供需双方市场化博弈的结果。
(三)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发行人的产品呈现出定制化、多品类、多规格的特征。不同产品在形状、大小和生产效率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根据产品应用领域统计产能的方式不完全适合发行人。发行人以标准工时下末道设备的产能来计算所有产品的产能。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的产量、产能、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产量(万件) | 2,657.31 | 6,592.79 | 5,323.85 | 5,285.33 |
| 产能(万件) | 4,952.01 | 9,865.84 | 7,894.84 | 7,112.06 |
| 产能利用率(%) | 53.66 | 66.82 | 67.43 | 74.32 |
注:上述产量数据包含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配件、电动工具齿轮和其他齿轮的自产产量。
2、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汽车齿轮 | 产量 | 1,649.46 | 4,542.95 | 3,127.81 | 3,787.73 |
| 销量 | 1,959.13 | 4,193.70 | 3,103.18 | 3,777.03 | |
| 产销率 | 118.77% | 92.31% | 99.21% | 99.72% | |
| 减速机及其配件 | 产量 | 202.43 | 344.56 | 145.67 | 57.37 |
| 销量 | 198.63 | 317.61 | 143.86 | 52.09 | |
| 产销率 | 98.12% | 92.18% | 98.76% | 90.81% | |
| 电动工具齿轮 | 产量 | 743.60 | 1,641.15 | 1,987.34 | 1,369.63 |
| 销量 | 819.39 | 1,628.62 | 1,959.88 | 1,428.27 | |
| 产销率 | 110.19% | 99.24% | 98.62% | 104.28% | |
注:上述数据为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数据,包含自产及少量外购部分。
(四)公司原材料、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原材料包括毛坯件、钢材类、刀量具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毛坯件 | 10,593.89 | 55.97% | 23,397.46 | 55.62% | 19,615.57 | 56.27% | 10,300.39 | 48.71% |
| 刀量具 | 2,862.51 | 15.12% | 7,559.76 | 17.97% | 5,908.35 | 16.95% | 4,051.80 | 19.16% |
| 钢材类 | 1,347.39 | 7.12% | 917.16 | 2.18% | 2,868.98 | 8.23% | 2,465.28 | 11.66% |
| 合计 | 14,803.79 | 78.22% | 31,874.38 | 75.77% | 28,392.91 | 81.45% | 16,817.48 | 79.53% |
公司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公司使用的电以市场价格采购,日常经营所需的供应较为充足,未出现短缺以致严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力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 类别 | 消耗量(单位)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电力 | 电费总计(万元) | 1,597.64 | 3,520.44 | 2,865.10 | 2,130.68 |
| 耗电量(万度) | 2,388.16 | 5,011.43 | 4,065.83 | 2,836.07 | |
| 平均单价(元/度) | 0.67 | 0.70 | 0.70 | 0.75 |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7,957.64 万元、13,308.31 万元、12,238.41 万元和 5,295.57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31.66%、29.64%、22.55%和 21.55%,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且供应充足。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状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其他设备。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为 99,57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别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净值 | 综合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6,876.44 | 6,213.35 | 20,663.10 | 76.88% |
| 专用设备 | 118,783.86 | 40,951.27 | 77,832.59 | 65.52% |
| 运输工具 | 1,292.00 | 1,051.15 | 240.86 | 18.64% |
| 其他设备 | 1,810.64 | 968.40 | 842.24 | 46.52% |
| 合计 | 148,762.95 | 49,184.17 | 99,578.78 | 66.94% |
注:综合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
(二)不动产情况
1、不动产所有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不持有不动产权,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共持有五处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使用权人 | 产证编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使用权期限至 | 权利性质 | 面积( $m^{2}$ ) | 用途 | 权利限制 |
| 1 | 发行人 | 浙(2026)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118751号 | 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758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68.01.31 | 出让 | 24,799.00 | 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房屋所有权 | - | 自建房 | 58,510.36 | 厂房 | |||||
| 2 | 发行人 | 浙(2021)宁波市(镇 | 镇海区骆驼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 2054.12.19 | 出让 | 33,065.00 | 工业用地 | 无 |
| 序号 | 使用权人 | 产证编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使用权期限至 | 权利性质 | 面积( $m^2$ ) | 用途 | 权利限制 |
| 海)不动产权第0000645号 | 道荣吉路389号 | 权 | |||||||
| 房屋所有权 | - | 其它 | 27,564.35 | 工业用房 | |||||
| 3 | 发行人 | 浙(2021)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0532号 | 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207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43.09.25 | 出让 | 6,414.00 | 工业用地 | 无 |
| 房屋所有权 | - | 其它 | 4,370.75 | 工业用房 | |||||
| 4 | 发行人 | 浙(2025)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195926号 | 镇海区骆驼街道,东至英雄河,西至规划工业/科研用地,南至英雄河,北至盛兴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75.08.06 | 出让 | 53,166.00 | 工业用地 | 无 |
| 5 | 夏拓智能 | 浙(2021)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34751号 | 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877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68.09.09 | 出让 | 11,161.00 | 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房屋所有权 | - | 自建房 | 18,848.43 | 厂房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及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等手续。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期限 | 租金 | 租赁面积(m2) |
| 宁波中汇诚聚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夏厦精密 | 房屋租赁 | 2024.7.20-2027.7.19 | 1,078,000.00元/年 | 3,200.00 |
| 宁波邦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夏厦精密 | 房屋租赁 | 2025.3.15-2027.3.14 | 783,840.00元/年 | 2,840.00 |
| 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夏厦精密 | 房屋租赁 | 2025.4.10-2028.4.9 | 3,313,088.41元/年 | 16,559.42 |
| 宁波市镇海欣贝电器有限公司 | 夏拓智能 | 房屋租赁 | 2026.1.1-2028.12.31 | 180,000.00元/年 | 1,111.64 |
|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夏厦杭州 | 房屋租赁 | 2026.8.1-2029.10.31 | 268,640.00元/年 | 460.00 |
| NEW MOTION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 夏厦越南 | 房屋租赁 | 2024.9.15-2029.9.14 | 936,404.40万越南盾/年1 | 5,553.20 |
注 1:该租赁期限内租金按照 5%的增长率逐年递增。
(三)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软件,公司合法拥有相关的无形资产产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账面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别 | 无形资产原值 | 累计摊销 | 期末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 14,003.86 | 1,026.80 | 12,977.06 |
| 专利权 | - | - | - |
| 非专利技术 | 345.79 | 177.93 | 167.86 |
| 软件 | 1,129.98 | 460.12 | 669.86 |
| 合计 | 15,479.63 | 1,664.84 | 13,814.79 |
1、商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 序号 | 商标图像 | 注册人 | 注册证号 | 类号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 1 | ![]() | 夏厦精密 | 7300329 | 7 | 2010年8月14日至2030年08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2 | XIASHA | 夏厦精密 | 14138825 | 12 | 2015年4月21日至2035年0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3 | ![]() | 夏厦精密 | 28628267 | 12 | 2018年12月14日至2028年1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4 | ![]() | 夏厦精密 | 7297426 | 12 | 2010年12月14日至2030年12月13日 | 继受取得(注1) |
| 5 | ![]() | 夏厦精密 | 16142990 | 7 | 2016年3月21日至2036年3月20日 | 继受取得(注1) |
| 6 | ![]() | 夏厦精密 | 16143049 | 7 | 2016年3月21日至2036年03月20日 | 继受取得(注1) |
| 7 | 夏厦精密 | 夏厦精密 | 82761021 | 7 | 2025年06月21日至2035年06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8 | 夏厦精密 | 夏厦精密 | 82758168 | 12 | 2025年06月21日至2035年06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9 | ![]() | 夏拓智能 | 39115105 | 37 | 2020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10 | ![]() | 夏拓智能 | 39100342 | 7 | 2020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13日 | 原始取得 |
| 11 | ![]() | 夏拓智能 | 39096563 | 25 | 2020年3月7日至2030年3月6日 | 原始取得 |
| 12 | ![]() | 夏拓智能 | 39100364 | 37 | 2020年2月21日至2030年2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13 | ![]() | 夏拓智能 | 39106826 | 7 | 2020年2月28日至2030年2月27日 | 原始取得 |
| 14 | ![]() | 夏拓智能 | 14138824 | 7 | 2015年4月21日至2035年4月20日 | 原始取得 |
| 15 | Iomand朗曼达 | 夏拓智能 | 14138823 | 7 | 2015年4月28日至2035年4月27日 | 继受取得(注2) |
| 16 | ![]() | 夏拓智能 | 39100310 | 9 | 2020年5月21日至2030年5月20日 | 原始取得 |
注 :该 项商标系夏厦齿轮从原权利人雅仕得受让取得 注 2:该项商标系夏拓智能从原权利人朗曼达受让取得
2、专利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别 | 授权公告日 | 权利期限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 1 | 夏厦精密 | 一种长轴类零件车削用靠模控制系统 | ZL201410382472.8 | 发明 | 2016.07.13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 | 夏厦精密 | 一种长轴类零件车削用仿形车床的靠模装置 | ZL201610101038.7 | 发明 | 2018.02.1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夏厦精密 | 一种长轴类零件车削用仿形车床 | ZL201410383699.4 | 发明 | 2016.08.2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夏厦精密 | 一种精密行星减速机 | ZL201510603225.0 | 发明 | 2017.11.1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夏厦精密 | 一种减速器测试方法 | ZL201610607423.9 | 发明 | 2018.07.1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夏厦精密 | 一种减速器测试台 | ZL201610608652.2 | 发明 | 2018.05.2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夏厦精密 | 汽车座椅齿轮传动组件 | ZL201911200539.0 | 发明 | 2021.08.0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 | 夏厦精密 | 一种车用天窗传动结构及车用天窗 | ZL202010890553.4 | 发明 | 2021.09.2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9 | 夏厦精密 | 一种用于成品蜗杆的挤压式去应力方法及装置 | ZL202011244068.6 | 发明 | 2021.08.3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0 | 夏厦精密 | 一种汽车刹车传动系统 | ZL201911199556.7 | 发明 | 2021.11.19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1 | 夏厦精密 | 一种应用于刹车装置的齿轮及电动大巴智能刹车系统 | ZL202011196634.0 | 发明 | 2021.12.2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2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升降减速机的物流机器人 | ZL202011510987.3 | 发明 | 2022.03.2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3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行走减速机的物流机器人 | ZL202011512493.9 | 发明 | 2022.04.0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4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凸轮螺母结构的电动大巴智能刹车系统 | ZL202011361326.9 | 发明 | 2022.04.19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5 | 夏厦精密 | 一种改进型卡车发动机齿轮座的加工机构 | ZL202110722222.4 | 发明 | 2022.05.10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6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自动纠偏功能的蜗杆跨棒距检测装置及方法 | ZL202110299011.4 | 发明 | 2022.07.0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7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自检功能的齿轮变速箱 | ZL202110722220.5 | 发明 | 2022.07.0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8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球头轴的电机机构 | ZL202011503275.9 | 发明 | 2022.07.0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9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行星减速机的智能闸门 | ZL202011509154.5 | 发明 | 2022.07.0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0 | 夏厦精密 | 一种电动助力自行车传动件 | ZL202110645449.3 | 发明 | 2022.12.1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1 | 夏厦精密 | 一种助力自行车减速器齿轮 | ZL202111214862.0 | 发明 | 2023.04.0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2 | 夏厦精密 | 一种电动汽车用减速器 | ZL202110948439.7 | 发明 | 2023.6.23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3 | 夏厦精密 | 一种油电混动汽车中的新型转向器 | ZL202210750487.X | 发明 | 2024.6.2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4 | 夏厦精密 | 一种改进型汽车用油泵 | ZL202210435402.9 | 发明 | 2024.6.2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5 | 夏厦精密 | 一种低噪音电动代步车 | ZL202210174854.6 | 发明 | 2024.5.2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6 | 夏厦精密 | 一种新型车用转向器 | ZL202210581779.5 | 发明 | 2024.4.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7 | 夏厦精密 | 涡轮自动检测机 | ZL201710299866.0 | 发明 | 2023.7.11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8 | 夏厦精密 | 逆向传动可调节的助力转向齿轴系统 | ZL202211050906.5 | 发明 | 2024.6.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29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低噪音精密减速器的残疾人座椅 | ZL202111635724.X | 发明 | 2024.4.2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0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精密齿轮的电动轮椅 | ZL202111635721.6 | 发明 | 2023.11.3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1 | 夏厦精密 | 一种改进型对拖试验台 | ZL202411117410.4 | 发明 | 2024.11.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2 | 夏厦精密 | 一种改进型立式举升试验台 | ZL202411131664.1 | 发明 | 2024.11.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3 | 夏厦精密 | 一种用于汽车刹车的凸轮电刹机构 | ZL202211018719.9 | 发明 | 2024.12.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4 | 夏厦精密 | 一种AGV车驱动转向总成 | ZL202210893390.4 | 发明 | 2025.2.1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5 | 夏厦精密 | 新能源汽车齿轮转向机构 | ZL202211050894.6 | 发明 | 2025.7.1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6 | 夏厦精密 | 一种高精度可调节汽车座椅 | ZL202211631137.8 | 发明 | 2025.8.26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7 | 夏厦精密 | 一种改进型新能源汽车转向系统 | ZL202211631275.6 | 发明 | 2025.9.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8 | 夏厦精密 | 注塑机中的具有减速机的供料系统 | ZL202211725961.X | 发明 | 2025.10.2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39 | 夏厦精密 | 一种组合式减速器 | ZL202211555299.8 | 发明 | 2026.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0 | 夏厦精密 | 用于纯电动汽车的无级变速器 | ZL202310785504.8 | 发明 | 2026.6.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1 | 夏厦精密 | 一种组合式二级减速装置 | ZL202211580923.X | 发明 | 2025.11.1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2 | 夏厦精密 | 一种高转速齿轮的减速器 | ZL202121939239.7 | 实用新型 | 2022.03.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3 | 夏厦精密 | 可调节助力自行车的齿轮传动机构 | ZL202122512972.7 | 实用新型 | 2022.03.0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4 | 夏厦精密 | 一种具有可变形发动机滚子链轮 | ZL202122868690.0 | 实用新型 | 2022.04.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5 | 夏厦精密 | 一种可高速运转的精密齿轮 | ZL202123355529.X | 实用新型 | 2022.06.1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6 | 夏厦精密 | 一种座椅用精密减速器 | ZL202123359741.3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7 | 夏厦精密 | 用于高精度电动代步车的减速机 | ZL202220386258.X | 实用新型 | 2022.07.0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8 | 夏厦精密 | 改进型车用转向器中的转向齿轮 | ZL202221283574.0 | 实用新型 | 2022.10.0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49 | 夏厦精密 | 汽车用油泵中的改进型齿轮 | ZL202220955926.6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0 | 夏厦精密 | 一种凸轮电刹机构 | ZL202222230466.3 | 实用新型 | 2023.01.1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1 | 夏厦精密 | 高精度定位夹持装置中的定位座 | ZL202222560945.1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2 | 夏厦精密 | 一种带二级减速的减速装置 | ZL202223256768.4 | 实用新型 | 2023.03.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3 | 夏厦精密 | 用于汽车齿轮转向机构中的离合器 | ZL202222296132.6 | 实用新型 | 2023.03.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4 | 夏厦精密 | 可调节式槽刀夹具 | ZL202222560957.4 | 实用新型 | 2023.03.2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5 | 夏厦精密 | 一种减速器 | ZL202223317688.5 | 实用新型 | 2023.04.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6 | 夏厦精密 | 一种组合式减速器 | ZL202223279599.6 | 实用新型 | 2023.05.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7 | 夏厦精密 | 一种组合式二级减速装置 | ZL202223298266.8 | 实用新型 | 2023.05.2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8 | 夏厦精密 | 一种轴类零件夹持机构 | ZL202322791193.4 | 实用新型 | 2024.6.2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59 | 夏厦精密 | 一种可调节式汽车转向器中的离合机构 | ZL202320645498.1 | 实用新型 | 2023.8.2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0 | 夏厦精密 | 一种用于汽车座椅的齿轮齿条式调节机构 | ZL202320645510.9 | 实用新型 | 2023.7.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1 | 夏厦精密 | 一种立式举升试验台 | ZL202421996694.4 | 实用新型 | 2025.5.2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2 | 夏厦精密 | 一种卧式举升试验台 | ZL202421812768.4 | 实用新型 | 2025.6.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3 | 夏厦精密 | 一种对拖试验台 | ZL202421971523.6 | 实用新型 | 2025.7.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4 | 夏厦精密 | 一种偏角轴定位工装 | ZL202422941684.7 | 实用新型 | 2025.10.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5 | 夏厦精密 | 一种改进的减速装置 | ZL202321578249.1 | 实用新型 | 2024.1.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6 | 夏厦精密 | 减速装置 | ZL202223249957.9 | 实用新型 | 2023.7.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7 | 夏厦精密 | 一种长孔内螺纹磨削结构 | ZL202521141063.9 | 实用新型 | 2026.6.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8 | 夏厦精密 | 一种车用新型滚珠丝杠结构 | ZL202521141062.4 | 实用新型 | 2026.4.14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69 | 夏厦精密 | 一种紧凑型减速器 | ZL202521173762.1 | 实用新型 | 2026.04.03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0 | 夏拓智能 | 一种滚刀加工的铣铲齿方法 | ZL201410373618.2 | 发明 | 2016.06.08 | 20年 | 继受取得(注1) | 无 |
| 71 | 夏拓智能 | 一种环形液压缸锁止机构 | ZL201410338586.2 | 发明 | 2017.02.0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2 | 夏拓智能 | 一种偏置扭力梁弹性尾架 | ZL201410338926.1 | 发明 | 2017.01.2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3 | 夏拓智能 | 一种用锥套装夹的刀杆尾座 | ZL201410339083.7 | 发明 | 2016.05.1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4 | 夏拓智能 | 用于滚齿机的自动送料系统 | ZL201910859323.9 | 发明 | 2021.03.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5 | 夏拓智能 | 一种自动滚齿机 | ZL201910859322.4 | 发明 | 2021.02.12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6 | 夏拓智能 | 一种具有自动送料系统的自动滚齿机 | ZL201910860546.7 | 发明 | 2021.02.0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7 | 夏拓智能 | 滚齿机中的工件夹持组件 | ZL201910860150.2 | 发明 | 2021.05.0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8 | 夏拓智能 | 一种用于滚齿机中在线去毛刺装置 | ZL202011065231.2 | 发明 | 2021.12.0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79 | 夏拓智能 | 一种细长孔刀具圆柱度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 ZL202011199256.1 | 发明 | 2022.04.08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0 | 夏拓智能 | 一种齿轴类零件的径向偏差快速综合检测方法及装置 | ZL202011243883.0 | 发明 | 2022.04.19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1 | 夏拓智能 | 一种大尺寸内齿零件的综合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 ZL202011243872.2 | 发明 | 2022.06.07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2 | 夏拓智能 | 一种适用于花键检测的快速定位装置及定位方法 | ZL202011244976.5 | 发明 | 2022.10.04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3 | 夏拓智能 | 一种齿轴类零件的自动快速检测、溯源与分选方法及装置 | ZL202011244968.0 | 发明 | 2022.10.25 | 2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4 | 夏拓智能 | 滚齿机中的改进型刀头组件 | ZL201921511714.3 | 实用新型 | 2020.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5 | 夏拓智能 | 滚齿机中的改进型工件夹持组件 | ZL201921510643.5 | 实用新型 | 2020.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6 | 夏拓智能 | 滚齿机自动送料系统中的上下料组件 | ZL201921510645.4 | 实用新型 | 2020.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7 | 夏拓智能 | 一种改进型自动滚齿机 | ZL201921511822.0 | 实用新型 | 2020.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8 | 夏拓智能 | 一种同步转动的自动滚齿机 | ZL201921511808.0 | 实用新型 | 2020.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89 | 夏拓智能 | 一种用于滚齿机的改进型送料系统 | ZL201921510706.7 | 实用新型 | 2020.05.22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90 | 夏拓智能 | 一种基于滚动轴承与静动压轴承的复合主轴 | ZL201921845947.7 | 实用新型 | 2020.06.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91 | 夏拓智能 | 一种细长孔刀具圆柱度检测装置 | ZL202022476682.7 | 实用新型 | 2021.05.28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92 | 夏拓智能 | 一种组合式滚齿刀组件 | ZL202121044765.7 | 实用新型 | 2021.12.07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93 | 夏拓智能 | 一种可磨削端面的无心磨床 | ZL202121775590.7 | 实用新型 | 2021.12.17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94 | 夏拓智能 | 一种全自动无心磨床系统 | ZL202121775540.9 | 实用新型 | 2022.5.31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95 | 夏拓智能 | 一种旋转式自动上下料系统 | ZL202121776896.4 | 实用新型 | 2022.4.12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96 | 夏拓智能 | 一种具有修整功能的磨削机构 | ZL202121775539.6 | 实用新型 | 2022.4.12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97 | 夏拓智能 | 一种锯片自动加工系统 | ZL202121728448.7 | 实用新型 | 2021.12.17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98 | 夏拓智能 | 一种锯片上下料机械手 | ZL202121728461.2 | 实用新型 | 2022.1.11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99 | 夏拓智能 | 一种自动锯齿装置 | ZL202121728449.1 | 实用新型 | 2022.1.11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100 | 夏拓智能 | 一种自动去毛刺装置 | ZL202121728450.4 | 实用新型 | 2022.1.11 | 10年 | 继受取得(注2) | 无 |
| 101 | 夏拓智能 | 一种改进型倒棱机 | ZL202321891406.4 | 实用新型 | 2024.2.6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02 | 夏拓智能 | 一种行星滚柱传动结构 | ZL202421744083.0 | 实用新型 | 2025.4.15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03 | 夏拓智能 | 一种滚柱丝杠 | ZL202423151277.2 | 实用新型 | 2025.9.19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04 | 夏拓智能 | 一种高精度磨削装置 | ZL202521043677.3 | 实用新型 | 2026.4.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05 | 夏拓智能 | 一种自动化倒棱机 | ZL202521043683.9 | 实用新型 | 2026.4.21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 106 | 夏拓智能 | 一种自动化无心磨削装置 | ZL202520985221.2 | 实用新型 | 2026.4.10 | 10年 | 原始取得 | 无 |
注 1:该项专利权系夏拓智能从原权利人朗曼达受让取得。 注 2:该项专利权系夏拓智能从原权利人东莞市德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受让取得。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4 件软件著作权,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软件名称 | 权利人 | 证书编号 | 登记号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他项权利 |
| 1 | 夏厦数字化车间数据集成系统V1.0 | 夏厦精密 | 软著登字第2807529号 | 2018SR478434 | 2018年6月25日 | 原始取得 | 无 |
| 2 | 夏厦设计制造一体化平台系统V1.0 | 夏厦精密 | 软著登字第9711485号 | 2022SR0757286 | 2022年6月14日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夏厦生产监控管理系统V1.0 | 夏厦精密 | 软著登字第9702740号 | 2022SR0748541 | 2022年6月14日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夏厦数字化设计集成接口系统V1.0 | 夏厦精密 | 软著登字第9779345号 | 2022SR0825146 | 2022年6月22日 | 原始取得 | 无 |
六、业务资质及许可情况
(一)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 序号 | 取得主体 | 名称 | 发证机构 | 编号 | 有效期截止日 |
| 1 | 夏厦精密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 GR202533101353 | 2028年12月7日 |
| 2 | 夏厦精密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U006625E0303R3M | 2029年1月9日 |
| 3 | 夏厦精密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 | IATF | IATF0530570CN18/20831 | 2027年7月11日 |
| 4 | 夏厦精密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 | SGS | CN24/00004396 | 2027年7月11日 |
| 5 | 夏厦精密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编码:33029606ZB) | 长期 |
| 6 | 夏厦精密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330211713347477D001Y | 2028年10月11日 |
| 7 | 夏厦精密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330211713347477D002Y | 2029年10月11日 |
| 8 | 夏厦精密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330211713347477D003X | 2029年10月11日 |
| 9 | 夏厦精密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330211713347477D005X | 2030年12月21日 |
| 10 | 夏厦精密 | 排污许可证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 91330211713347477D004U | 2030年2月23日 |
| 11 | 夏拓智能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 GR202333102824 | 2026年12月8日 |
| 12 | 夏拓智能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330211062922369D001W | 2029年4月5日 |
| 13 | 夏拓智能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ISO9001:2015) |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02125Q10055R0M | 2028年1月6日 |
| 14 | 夏拓智能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02125E10039R0M | 2028年1月6日 |
(二)许可使用的无形资产和特许经营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被许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经过 20 多年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经成为齿轮强国。齿轮行业是机械行业的基础,相对机械装配业而言,齿轮工业属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以及规模相对最大的行业。齿轮及其齿轮产品是机械装备的重要基础件,绝大部分机械成套设备的主要传动部件都是齿轮传动。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继续坚持勇于创新的精神,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加大客户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力度。针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工艺难点进行突破,研究新工艺,对传统齿轮工艺不断探索、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继续坚持产业链扩张战略,积极拓展延伸公司产业链,扩充产品线、提升研发能力,从而降低公司产品成本,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加大机器人业务相关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投入,加大对机器人相关产业的投入。
(二)公司发展计划
1、客户发展战略
经过多年的行业耕耘,公司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这构成了公司客户资源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正在合作的主要客户群为国际知名企业,如比亚迪、日本电产、海康集团、舍弗勒、博世集团、创科集团、麦格纳、泉峰科技、牧田集团、采埃孚、延锋安道拓、博格华纳、库卡、ABB 等。同时,公司还开拓了一批具有业务开展潜力的客户,如云深处、奇瑞、海纳川、零跑等。进入这类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需要严格的产品试验性验证、小规模试用、持续改进等一系列程序,经历长时间的相互磨合,在确认性能稳定可靠后,才能开始合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大客户服务战略,针对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精密机械、轨道交通等各行业,开拓相关行业国际知名客户,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产业链扩张战略
在产业链下游方面,公司积极扩充产品线、提升研发能力、不断改进和提高工艺水平,以此开拓产品新的应用领域。目前,公司已经在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应用领域,获得了客户的认可。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具身机器人、智能制造、精密机械、轨道交通等行业,扩张现有产业链。在关联产业链方面,公司通过子公司夏拓智能,布局了齿轮、丝杠加工制造设备和刀具的研发生产,除了满足自身生产需求外,还实现了向同行业公司销售。未来,公司通过子公司夏拓智能,继续深化相关关联产业链的扩张,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形成自身在关联产业链方面独特的竞争优势。
3、研发和人才引进战略
公司在小模数齿轮行业深耕多年,一直都非常重视研发和创新工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打造专业的人才梯队,储备优秀人才,为企业持续发展积蓄源源不断的动力。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文件,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界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 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发行人财务报表中拆出资金、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余额均为 0 元。其他可能与财务性投资有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 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51.24 | - | - |
| 其他应收款 | 350.95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5.22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61.16 | 1,507.72 | 1.2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90.00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22.75 | - | - |
| 合计 | 13,231.32 | 1,507.72 | 1.20%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051.24 万元,其中,2,031.00 万元为购买的宁波银行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风险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27.22万元,账面价值 350.95 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等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款
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94.59 |
| 应收暂付款 | 132.64 |
| 合计 | 427.22 |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155.22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均系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 | 938.76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16.46 |
| 合计 | 1,155.22 |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5,661.16 万元,均为联营企业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价值 | 业务协同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 1 | 南京翱翰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7.72 | 否 | 是 |
| 2 | 苏州指尖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 1,202.65 | 围绕公司相关产业投资 | 否 |
| 3 | 华夏卓智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50.80 | 围绕公司相关产业投资 | 否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5 年 10 月,为进一步深耕前述高新科技领域,公司与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下属的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签署了《宁波市镇海威远灵犀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宁波市镇海威远灵犀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900.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 49.00%,当年实缴 490万元,账面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上投资旨在进一步深耕前述高新科技领域,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3,522.75 万元,均为预付长期资产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账面价值为1,507.72万元,占归属于当期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1.20%,占比未超过 30%,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的金额较大的情形。
九、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138.24 万元,同比增加 10.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26.56万元。发行人 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发行人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6月 | 2025年1-6月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1,138.24 | 37,373.18 | 3,765.06 | 10.07% |
| 营业成本 | 39,189.91 | 30,288.99 | 8,900.92 | 29.39% |
| 综合毛利 | 1,948.33 | 7,084.19 | -5,135.86 | -72.50% |
| 管理费用 | 2,334.15 | 1,703.37 | 630.78 | 37.03% |
| 财务费用 | 859.23 | 308.40 | 550.83 | 178.60% |
| 营业利润 | -6,420.71 | 2,141.40 | -8,562.11 | -399.84% |
| 利润总额 | -6,432.43 | 2,123.19 | -8,555.62 | -402.96% |
| 净利润 | -5,326.56 | 2,056.68 | -7,383.24 | -358.99% |
| 扣非归母净利润 | -5,397.55 | 1,850.12 | -7,247.67 | -391.74% |
| 综合毛利率 | 4.74% | 18.96% | -14.22% | / |
| 销售净利率 | -12.95% | 5.50% | -18.45% | / |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新购建及购置资产陆续转固导致固定资产折旧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新购建及购置资产陆续转固,导致发行人折旧支出持续增加。由于发行人发展业务需要新建设厂房及投入大量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并逐步达产,以满足客户对发行人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的验证以及下游市场日益增加的需求。产线投产初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固定成本影响较大,出现负毛利产品,从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经营业绩下滑。
2、存货跌价计提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受国内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汽车齿轮产品售价下降及前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陆续转固、员工人数的增加,设备折旧、人员薪酬等固定成本对应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呈现下滑趋势。考虑到下游市场环境变动、产品毛利率下行等多重因素,公司基于对市场变动趋势、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审慎评估,对当期市场环境变化的及时、充分响应,依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计提跌价,从而影响公司净利润。
(三)发行人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发行人可比公司同期的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简称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6年1-6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丰立智能(301368.SZ) | 28,132.68 | 50,198.21 | 50,468.87 | -948.21 | -2,616.14 | 1,679.53 |
| 双环传动(002472.SZ) | 455,895.01 | 911,217.17 | 878,139.81 | 62,187.80 | 132,527.46 | 105,660.16 |
| 绿的谐波(688017.SH) | 34,854.92 | 57,071.40 | 38,741.13 | 7,157.66 | 12,585.90 | 5,580.87 |
| 中大力德(002896.SZ) | 59,655.29 | 104,089.23 | 97,634.30 | 2,775.56 | 6,246.04 | 7,237.34 |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44,634.47 | 280,644.00 | 266,246.03 | 17,793.20 | 37,185.81 | 30,039.48 |
| 夏厦精密(001306.SZ) | 41,138.24 | 77,116.11 | 66,551.24 | -5,326.56 | -1,673.54 | 6,207.53 |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大多呈现收入上涨但是净利润下降的变动趋
势,与发行人业绩趋势基本一致。由于产品结构、客户集群等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幅度存在差异。2024 年度起,丰立智能大额资产转固,其资产转固节奏与公司接近,业绩趋势与公司一致,公司相对转固规模更大,业绩变动幅度更大。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不构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
十、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一)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深交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2025 年 7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925 号),2024 年年报问询函主要关注了应收账款、募集资金、固定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事项。根据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的回复文件。
2026 年 7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902 号),2025 年年报问询函主要关注了营业收入、毛利率、存货、固定资产等事项。根据 2025 年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2025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的回复文件。
第二节 本次发行证券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及行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024年 4月 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指出要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的相关领域。2025 年 2 月 7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围绕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丝杠、具身机器人(包含四足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配套装备的下游应用主要为机器人领域,属于新质生产力。《202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明确指出具身智能、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装备都属于上述范畴。2021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6 号),明确加快推动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建成 3-5 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到 2035 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4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要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攻克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2025 年 7 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整机集成创新,突破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装备的核心技术;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支持人形机器人、高端机床研发;加快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
2、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带动对关节模组、丝杠等核心部件以及数控精密磨床等关键设备的需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步成熟和机器人产业的快速发展,具身机器人行业发展进入黄金时期,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根据沙利文的数据,2025 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约 31 亿元,随着人形机器人技术突破与场景适配性提升,预计 2030 年将达到 1,520.2 亿元;中国已成为全球领先的人形机器人生产国,2025 年市场规模约为 14 亿元,预计 203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478.5 亿元。丝杠是一种将旋转运动转化为直线运动、直线运动转化为旋转运动的传动部件,具备高承载、长寿命、高速、高可控、高精准等优势,丝杠作为核心传动部件正从传统机床、汽车领域向人形机器人等新兴赛道延伸。《“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将机器人比作“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而支撑机器人这颗明珠的,是包括行星滚柱丝杠及关节模组在内的各项核心基础部件。低空经济作为新兴领域,对精密传动系统同样有着巨大需求。
在制造业领域,精密数控螺纹磨床、精密数控无心磨床、数控滚齿机等产品有着广泛的应用。精密数控磨床是丝杠加工的核心设备,高端丝杠制造工艺难度较高,对螺旋沟槽加工的精度和一致性有极高要求,因此精加工对丝杠性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磨削是丝杠精加工核心工艺,需使用专用螺纹磨床。从中长期看,机器人有望实现商业化落地以及大规模的量产,将带动对精密数控磨床等关键设备的巨大需求。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推动关键零部件国产化进程
目前,在丝杠、具身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国外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例如在具身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领域,国外品牌也把控着关键技术和主要市场,导致国内相关企业在采购时面临价格高昂、供货周期不稳定以及技术封锁等问题。同时,行星滚柱丝杠等高端装备关键传动元件,我国对进口产品依赖度较高。实现这些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不仅能够降低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对进口产品的依赖,保障产业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还能减少因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供应风险,对于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夏厦精密作为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 20 多年的行业深耕及技术积累,已是小模数齿轮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行业代表性。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可以在本轮行业高速发展期更好地把握国产替代窗口,为公司开辟新的增长曲线,创造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2、加强精密数控设备等高端设备的研发生产能力
夏厦精密主要从事小模数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子公司夏拓智能主要从事生产设备、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了主体加关联产业链的业务模式。夏拓智能开拓了设备和耗材刀具的业务,目前除满足夏厦精密生产外,还实现向同行业公司销售。精密数控设备作为齿轮、丝杠等产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生产设备,其市场需求正随着全球制造业向智能化、精密化方向发展而持续增长,且加工和生产的精密数控磨床等高端设备已成为机器人行星滚柱丝杠等极具市场潜力的新产品研发和量产的瓶颈。
基于公司已具备的设备生产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精密数控设备的研发设计能力和产能,显著提高齿轮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构建机器人行星滚柱丝杠等零部件生产的核心设备壁垒,进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
3、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在业务发展和项目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满足下游行业快速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 { P l } { } = \mathrm { ~ ( P 0 { } - D ) ~ } / \mathrm { ~ ( 1 { } + N ) }$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发行不超过 18,87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后为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2026年11月17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34,750.32 | 30,000.00 |
| 2 | 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 34,435.93 | 30,000.00 |
| 3 | 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8,141.73 | 8,000.00 |
| 4 | 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6,134.50 | 6,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6,000.00 | 6,000.00 |
| 总计 | 89,462.48 | 80,000.00 |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建敏、夏爱娟、夏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4,65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98%。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8,878,250 股(含本数),若按本次发行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 11月 17日及 2026年 9月 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的方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四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公司发行股份数上限为 18,878,250股(含本数),符合上述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 18 个月,符合上述第二项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上述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和“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符合上述
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1,375,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889,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 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 元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956,497.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2、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财通证券于 2023年 11月 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专款专用。
3、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6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 | 备注 |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71483517896 | - | 已销户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9255001040288888 | - | 已销户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 388010100101535366 | - | 已销户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574907612410608 | - | 已销户 |
| 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77680188000094904 | - | 已销户 |
| 合计 | -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74,995.6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364.1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20,196.182024年:35,599.732025年:16,568.24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 | |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19,526.76 | 20,000.00 | 20,000.00 | 19,526.76 | -473.24 | 2025年12月31日 |
| 2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16,539.42 | 18,000.00 | 18,000.00 | 16,539.42 | -1,460.58 | 2025年8月31日 |
| 3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12,110.84 | 12,000.00 | 12,000.00 | 12,110.84 | 110.84 | 2025年8月31日 |
| 4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 | 6,000.00 | 4,956.97 | 6,000.00 | 6,000.00 | 4,956.97 | -1,043.03 | 2025年8月31日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9,000.00 | 18,995.65 | 19,230.16 | 19,000.00 | 18,995.65 | 19,230.16 | 234.51 | 2025年8月31日 |
| 合计 | 75,000.00 | 74,995.65 | 72,364.15 | 75,000.00 | 74,995.65 | 72,364.15 | -2,631.50 | - | ||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年12月31日。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 |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20,000.00 | 19,526.76 | -473.24 |
| 2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8,000.00 | 16,539.42 | -1,460.58 |
| 3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12,000.00 | 12,110.84 | 110.84 |
| 4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 | 4,956.97 | -1,043.03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8,995.65 | 19,230.16 | 234.51 |
注:由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并投入募投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金额。
前次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
(1)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坚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审慎安排资金使用,强化对项目各环节费用的管控与监督,合理调配和优化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和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支出。
(2)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放期间产生了相应的利息收入。
(3)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主要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8,151.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 号)。公司已完成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的全部置换,总额为 18,151.95万元。
5、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及时收回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1-6月 | ||||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 45.23% | $1,937.12^{注1}$ | 不适用 | -144.45 | -1,185.32 | -1,329.77 | 否 $^{注2}$ |
| 2 |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45.20% | $1,010.24^{注1}$ | 不适用 | -2.13 | -1,320.88 | -1,323.01 | 否 $^{注2}$ |
| 3 |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37.98% | $906.21^{注1}$ | 不适用 | 364.56 | 480.78 | 845.34 | 是 |
| 4 |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效益,测算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净利润。 注 :“年产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和“年产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齿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可研测算基准出现阶段性下降,导致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经逐项核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6 年6 月 30 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8016 号),认为:“夏厦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夏厦精密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是否在 18个月以内
公司前次发行为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1月 13日到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已于 2025年 10月28 日、202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已逾十八个月,前后两次发行时间间隔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34,750.32 | 30,000.00 |
| 2 | 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 34,435.93 | 30,000.00 |
| 3 | 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8,141.73 | 8,000.00 |
| 4 | 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6,134.50 | 6,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6,000.00 | 6,000.00 |
| 总计 | 89,462.48 | 80,000.00 |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额:34,750.32 万元
项目建设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建设期为 3 年,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34,750.32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厂房建设及后期项目运营资金,项目购置数控车床、磨齿机、滚齿机、车齿机等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对丝杠、具身机器人(包含四足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为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降低关键零部件进口依赖
目前,在丝杠、具身机器人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国外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例如在具身机器人关节传动的精密行星齿轮模组及核心零部件领域,国外品牌把控着关键技术和主要市场,导致国内相关企业在采购时普遍面临价格高昂、供货周期不稳定以及技术封锁等问题。同时,行星滚柱丝杠等高端装备关键传动元件,我国对进口产品依赖度较高。推动这些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不仅能够降低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对进口产品的依赖,保障产业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还能减少因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供应风险,对于提升我国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随着智能制造、机器人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丝杠、具身机器人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等产品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具身机器人行业发展进入黄金时期,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根据沙利文的数据,中国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规模从 2023 年的 2.9 亿元迅速攀升至 2025 年的 28.5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高达216.1%;预计到 2030 年,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 684.5 亿元,期间仍将保持84.2%的复合增长率。海外市场方面,其规模从 2023 年的 1.4 亿元跃升至 2025年的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达到 ;预计到 年,海外市场规模将达到 1,365.9 亿元。公司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快速扩张的市场需求,通过新建场地和购置新设备,对丝杠、具身机器人模组及核心零部件规模化生产,不仅能够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还能满足新兴市场的需求。将公司的业务从精密制造领域向高附加值的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领域延伸,有助于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市场波动中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注入新动力。
3)满足下游行业快速发展需求
本项目产品丝杠、具身机器人模组及核心零部件主要面向正处于高速成长期的机器人市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持续突破及下游应用场景日益丰富,机器人行业对精密传动部件的精度、可靠性、承载能力与微型化等要求不断提升,尤其是在人形机器人从技术验证迈向商业化落地的关键阶段,对行星滚柱丝杠及高精度关节模组的需求日趋迫切。然而,目前国内相关高端产品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以行星滚柱丝杠为例,该部件国产化率仅为 19%,国内行星滚柱丝杠进口占比约八成。以特斯拉 Optimus 为例,其规划 2026年将人形机器人产量提升至 5万至 10万台,2027 年进一步提高至 50万至 100万台。如此大规模的产能扩张,对行星滚柱丝杠等核心零部件的稳定供应提出了极高要求,而当前不足 20%的国产化率显然难以支撑。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相关产品的规模化、高品质生产,有助于缓解下游供给瓶颈,推动具身机器人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自主配套能力提升。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的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202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明确指出具身机器人属于上述范畴。2021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6 号),明确加快推动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到 2025年我国成为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建成 3-5 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到 2035 年我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24 年 9 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提出人形机器人是国家新型工业化战略明确的未来产业新赛道新领域,是国家新型工业化战略确定的新科技变革领域和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重要赛道,也是培育催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发挥杭州、宁波等地科创资源优势和整机企业带动作用,谋划建设人形机器人未来产业先导区,打造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试验地、产业发展集聚地,辐射带动全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发挥杭州、宁波专精特新企业集聚优势,提升执行控制部件、新型传感器、电子皮肤、先进材料等关键部件供给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丝杠、具身机器人(包含四足机器人)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的下游应用主要为机器人,属于新质生产力。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机器人应用领域智能制造发展的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为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良好的产业环境。
2)丰富的技术及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
公司在精密制造领域拥有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涵盖了机械设计、电气工程、材料科学、制造工艺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具备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166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0.38%。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超过百项专利,涵盖产品工艺、设备等领域,在主营业务产品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沉淀。2019 年 9 月,公司开设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2021 年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企业技术研究院;2022 年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设计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公司结合自身多年累积的技术储备及设计与制造经验,能够对下游客户新产品的研发需求进行快速回应、解决和反馈,满足客户对新产品高标准的要求,进而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已经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在现有业务领域,公司的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多个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客户包括下游行业的大型跨国公司,如比亚迪、日本电产、海康集团、舍弗勒、博世集团、创科集团、麦格纳、泉峰科技、牧田集团、采埃孚、延锋安道拓、博格华纳、库卡、ABB 等。同时,公司还开拓了一批具有业务开展潜力的客户,如云深处、奇瑞、海纳川、零跑等。随着智能制造、机器人等行业的兴起,公司凭借其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与行业内知名企业达成合作。公司已有的客户资源优势,为新场地投产后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能够保证项目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降低市场风险。
4)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优势
公司严格贯彻质量控制体系,不断优化质量控制流程,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公司按照 ISO9001、IATF16949 等标准建立并实施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成功进入相关行业国际知名企业集团供应链体系并长期保持稳定关系。此外,公司通过外购方式为质量检测环节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如马尔轮廓仪、克林贝格齿轮检测仪、蔡司三坐标测量机等,保证产品的精度、可靠性与一致性。公司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及质量控制体系为本项目获取新客户,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业务合作关系的关键因素。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4,750.3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总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名称 | 合计(万元) | 投资比例 |
| 1 | 建设投资 | 30,763.10 | 88.53% |
| 1.1 | 工程费用 | 29,802.70 | 85.76% |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57.20 | 1.03% |
| 1.3 | 预备费 | 603.20 | 1.74%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3,987.22 | 11.47% |
| 3 | 项目总投资(1+2) | 34,750.32 | 1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涉及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 项目实施进度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建设期第3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前期工作 | ||||||||||||
| 场地施工与装修 | ||||||||||||
|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项目试生产 | ||||||||||||
(6)项目预期收益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 12.58%,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27年。
(7)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
①本项目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②本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③本项目所处的行业领域和上游行业领域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处于正常的发展情况,没有发生重大的市场突变;
④本次资金筹集能够顺利完成,资金及时到位。
⑤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项目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计算过程
①营业收入预计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计算期第 6 年达产。项目收入情况将随着产品市场容量的增长而逐步增长。按照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将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历史收入、产品供应经验,结合公司对行业市场发展及市场需求的谨慎预期预估每年实现的收入。具体的建设与产品计划按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②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直接改变材料性质和形态所耗用的人工成本,通常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本项目员工薪酬参照项目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员工薪酬水平进行估算。
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间接人员的职工薪酬、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本项目制造费用参照公司过往同性质产品制造费用支出情况合理取值。本项目折旧与摊销金额主要系项目建设期内车间建造及软硬件设备购置支出所致,折旧与摊销金额均根据公司现有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结合本项目的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③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销售增值税按 13%计提,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 7%、3%、2%进行计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项目运营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适用 15%的所得税税率。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备合理性。
(8)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本项目已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10-330211-07-02-701730。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出具的镇环许【2026】号环评批复文件。
2、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额:34,435.93 万元
项目建设地:杭州市西湖区
项目实施主体:夏厦精密(杭州)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建设期为 3 年,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34,435.93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厂房建设及后期项目运营资金,项目购置数控车床、磨齿机、滚齿机、车齿机等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对具身智能(包含四足机器人)核心传动零部件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为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落实公司战略规划、构建双轮驱动产业格局
公司已明确将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定位为战略发展方向,致力于从精密齿轮制造企业向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综合供应商转型升级。这一战略方向与全球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的发展趋势高度契合,也与国家大力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深度吻合。在此战略框架下,公司亟需拓展新的生产基地来承载快速增长的新兴业务需求,实现从“宁波单一基地”向“宁波+杭州双基地协同”的产业格局跨越。杭州作为全国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高地,在产业生态、客户资源、人才储备、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公司落实战略规划、布局第二生产基地的最优选择。
从客户配套维度来看,杭州已集聚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相关企业超过 200家,全产业链相关企业突破 700 家,在全国四足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市场的份额分别超过 和 。云深处科技、宇树科技等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均位于杭州及周边区域,其中云深处已纳入公司核心客户体系。具身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对精度要求极高,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需要密切的技术沟通和快速的产品迭代配合,传统跨区域供货模式在物流周期、沟通效率、售后响应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在杭州就近建设生产基地,可实现与客户的近距离协同配套,大幅缩短产品交付周期、提升技术响应速度、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有效巩固和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从人才与创新资源维度来看,西湖区拥有 18 所名校名院,全社会 R&D 投入强度达 4.53%,连续三年夺得浙江省“科技创新鼎”荣誉。紫金港科技城作为城西科创大走廊的核心组成部分,汇聚了来自华为、阿里巴巴、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顶尖机构的研发人才。公司已自主研发内螺纹多线磨机床、内螺纹铣磨一体机床等专用核心加工设备,突破了多项加工技术瓶颈。在杭州设立第二生产基地,将极大便利公司就近吸纳高端技术人才、深度对接前沿科研成果、融入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为具身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的持续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和创新支撑。
综上所述,建设杭州第二生产基地是公司落实“从精密齿轮制造向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综合供应商转型”战略规划的必然选择,是破解宁波单一基地发展空间制约、保障机器人核心零部件规模化量产的紧迫需求,更是公司深度嵌入杭州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生态、贴近核心客户、获取创新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形成“宁波+杭州”双基地协同联动的产业格局,为公司实现长远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2)完善公司从零部件到系统集成的全产业链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已在具身机器人核心部件领域布局减速机、行星滚柱丝杠等产品,但若长期局限于单一零部件供应商角色,则难以深度绑定头部整机客户,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空间均将受限。当前,具身智能产业正处在从“实验室炫技”向“规模化量产”转型的关键窗口期,这一深刻变革对关键零部件的集成逻辑提出了系统性重构要求,传统“分散采购、整机组装”的模式已难以为继。一体化关节模组等深度整合方案正成为行业刚需,下游厂商必须建设具备系统级协同研发能力的产线,才能满足整机厂商对体积、重量、功耗及整体效能等方面的严苛要求。
为应对这一趋势,公司正从单一零部件供应商向系统级解决方案提供商迈进,着力构建更为完整的产业链能力。在产能布局上,宁波生产基地侧重于丝杠、减速机等基础传动部件的规模化生产,杭州生产基地将聚焦于具身智能传动系统级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两基地协同发力,最终在产品层级上形成“基础零部件→精密传动部件→系统级关节模组”的完整梯度布局。通过将单一零部件供应升级为高集成度、高附加值的系统级解决方案,公司不仅能有效提升在具身智能产业链中的话语权、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可实现从部件制造商向系统集成商的战略跃升,为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政策环境高度契合,多重政策红利叠加
本项目在政策层面获得国家、省、市、区四级政策体系的有力支撑。
在国家层面,具身智能已连续两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其列为未来产业。国家将核心零部件国产化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顶层政策保障。
在浙江省层面,2024 年 9 月印发《浙江省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提出人形机器人是国家新型工业化战略明确的未来产业新赛道新领域,是国家新型工业化战略确定的新科技变革领域和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重要赛道,也是培育催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
在杭州市层面,杭州率先出台全国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该条例从政策支持、产业布局、要素保障等角度出发,着力构建特色鲜明、要素完备、竞争力强的产业生态体系。《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7年)》进一步明确,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攻关、产品供给、场景拓展和生态培育等任务。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开展核心动力部件、高精度减速器、精密传动零件技术攻关,建立“整零协同”推进机制。
在西湖区层面,西湖区作为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承载区,先后入选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财政激励和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核心区。2025年 7 月,西湖区发布《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 年版)》,明确通过“算力券”发放、开源社区建设等 14 项重点任务举措,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产业质的跃升。同年,西湖区启动建设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中试基地,通过中试、认证、训练“三大平台”,致力于打造覆盖“肢体-小脑-大脑”全技术
链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平台。
2)丰富的技术及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
公司在精密制造领域拥有多年的技术研发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涵盖了机械设计、电气工程、材料科学、制造工艺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具备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166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0.38%。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超过百项专利,涵盖产品工艺、设备等领域,在主营业务产品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沉淀。2019 年 9 月,公司开设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2021 年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企业技术研究院;2022 年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为公司未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设计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公司结合自身多年累积的技术储备及设计与制造经验,能够对下游客户新产品的研发需求进行快速回应、解决和反馈,满足客户对新产品高标准的要求,进而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3)区域产业生态完善,协同效应显著
西湖区及杭州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生态,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产业链协同方面,杭州已集聚机器人产业相关企业 700 余家。西湖区具身智能机器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业已汇聚 36 家规上企业。之江机器人产业服务母港已入选首批省级中试平台,带动落地机器人项目 124 个。紫金港科技城作为“AI+”创新高地,已形成从算法研发到硬件量产的全链条能力。公司作为核心零部件供应商,能够就近对接整机企业的配套需求,实现“整零协同”发展。
在创新资源支撑方面,西湖区拥有 18 所名校名院,落地成果转化项目1,320个。全社会 R&D投入强度达 4.53%,技术交易额达 1,300亿元。紫金港科技城毗邻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顶尖高校,能够为项目提供持续的研发人才和技术成果供给。西湖机器人等标杆企业的发展经验也可为公司提供有益的借鉴。
在应用场景丰富方面,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围绕工业制造、市政巡检、医疗康养、文旅服务、教育科研、生活服务等领域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至 2027 年建成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100 个以上。丰富的应用场景将直接拉动核心零部件的市场需求,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广阔空间。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4,435.9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总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名称 | 合计(万元) | 投资比例 |
| 1 | 建设投资 | 32,378.80 | 94.03% |
| 1.1 | 工程费用 | 28,908.66 | 83.95% |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89.98 | 7.52% |
| 1.3 | 预备费 | 880.16 | 2.56%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057.13 | 5.97% |
| 3 | 项目总投资(1+2) | 34,435.93 | 1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涉及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 项目实施进度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建设期第3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前期工作 | ||||||||||||
| 场地施工与装修 | ||||||||||||
|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项目试生产 | ||||||||||||
(6)项目预期收益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 12.15%,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27年。
(7)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
①本项目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②本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③本项目所处的行业领域和上游行业领域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处于正常的发展情况,没有发生重大的市场突变;
④本次资金筹集能够顺利完成,资金及时到位。
⑤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项目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计算过程
①营业收入预计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计算期第 6 年达产。项目收入情况将随着产品市场容量的增长而逐步增长。按照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将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历史收入、产品供应经验,结合公司对行业市场发展及市场需求的谨慎预期预估每年实现的收入。具体的建设与产品计划按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②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直接改变材料性质和形态所耗用的人工成本,通常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本项目员工薪酬参照项目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员工薪酬水平进行估算。
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间接人员的职工薪酬、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本项目制造费用参照公司过往同性质产品制造费用支出情况合理取值。本项目折旧与摊销金额主要系项目建设期内车间建造及软硬件设备购置支出所致,折旧与摊销金额均根据公司现有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结合本项目的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③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销售增值税按 13%计提,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 7%、3%、2%进行计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项目运营期前三年按照 25%所得税计算,以后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备合理性。
(8)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市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610-330106-04-01-806952。本项目已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出具的《浙江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杭环西备【2026】8号)。
3、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额:8,141.73万元
项目建设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
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建设期为 3 年,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8,141.73 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后期项目运营资金,拟购置设备主要有龙门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数控外圆磨床、齿轮测量机、三坐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对精密数控螺纹磨床、精密数控无心磨床、数控滚齿机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加强精密数控设备等高端设备的研发生产能力
夏厦精密主要从事小模数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子公司夏拓智能主要从事生产设备、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了主体加关联产业链的业务模式。夏拓智能开拓了设备和耗材刀具的业务,目前除满足夏厦精密生产外,还实现向同行业公司销售。高精密数控设备作为齿轮等产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生产设备,其市场需求正随着全球制造业向智能化、精密化方向发展而持续增长,且加工和生产的精密数控磨床等高端设备已成为机器人行星滚柱丝杠等极具市场潜力的新产品研发和量产的瓶颈。
基于公司已具备的设备生产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精密数控设备的研发设计能力和产能,显著提高齿轮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构建机器人行星滚柱丝杠等零部件生产的核心设备壁垒,进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
2)契合市场需求,紧抓国产替代的历史性机遇
目前,精密数控装备产品呈现国内外企业共同竞争的格局。国际上,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悠久的品牌历史和成熟的市场经验,在高端市场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企业技术研发实力雄厚,产品精度高、性能稳定,在航空航天、高端汽车制造、机器人等对设备要求极高的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国内企业近年来在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部分企业在中低端市场具有一定优势,产品性价比高,交货期短,服务响应快,在国内中小企业市场和一些对精度要求相对不那么高的应用领域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但在高端市场,国内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本项目将依托公司在小模数齿轮产业链上的技术优势,实现高端精密数控装备的自主化生产,从而满足国内企业对相关设备的国产替代需求。
此外,国家大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国产化,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减少对进口设备的依赖,推动行业国产化进程。有助于保障国家制造业的产业安全,提高我国在全球制造业产业链中的地位,也为国内其他企业起到示范作用,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3)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为本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行业层面出台了多项重大利好政策,不断促进精密数控装备、工业母机及下游机器人等领域的发展。2025 年 7 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出台《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整机集成创新,突破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装备的核心技术;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支持人形机器人、高端机床研发;加快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2023 年 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将高端数控金属切削机床:5 轴联动加工机床,高速高精度数控机床,多工艺复合、柔性加工机床列为鼓励类。2021 年 6 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组织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新兴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将充分受益于上述产业政策的大力鼓励与支持,相关政策为公司项目的顺利推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基础。
2)成熟的生产技术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夏拓智能在精密数控装备领域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和技术团队,拥有齿轮、蜗杆及滚刀加工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目前产品已经涵盖数控滚齿机、数控无心磨床、蜗杆铣床、滚刀刃磨床、滚刀铲磨床等设备,获得了很好的市场反响;公司已经成功开发了精密度和效率较高的精密数控螺纹磨床等产品,抢占市场先机。并且夏拓智能在合金滚刀和铣刀的同步设计和供货能力,打破了国外合金滚刀在国内的技术垄断,实现进口替代。夏拓智能在精密数控装备和刀具领域的技术沉淀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8,141.7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总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名称 | 合计(万元) | 投资比例 |
| 1 | 设备购置费 | 7,314.00 | 89.83% |
| 2 | 预备费 | 146.28 | 1.80%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681.45 | 8.37% |
| 4 | 项目总投资(1+2+3) | 8,141.73 | 1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涉及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 项目实施进度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建设期第3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 ||||||||||||
| 产品研发 |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 项目试生产 | ||||||||||||
(6)项目预期收益
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合理预期,其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成后,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 16.32%,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16年。
(7)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
①本项目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②本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项目所在地
的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③本项目所处的行业领域和上游行业领域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处于正常的发展情况,没有发生重大的市场突变;
④本次资金筹集能够顺利完成,资金及时到位。
⑤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项目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计算过程
①营业收入预计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计算期第 6 年达产。项目收入情况将随着产品市场容量的增长而逐步增长。按照项目投入运营后,公司将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历史收入、产品供应经验,结合公司对行业市场发展及市场需求的谨慎预期预估每年实现的收入。具体的建设与产品计划按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②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
直接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直接改变材料性质和形态所耗用的人工成本,通常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本项目员工薪酬参照项目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员工薪酬水平进行估算。
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间接人员的职工薪酬、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本项目制造费用参照公司过往同性质产品制造费用支出情况合理取值。本项目折旧与摊销金额主要系项目建设期内车间建造及软硬件设备购置支出所致,折旧与摊销金额均根据公司现有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结合本项目的预计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③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销售增值税按 13%计提,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增值税的 7%、3%、2%进行计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项目运营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适用 15%的所得税税率。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效益指标测算具备合理性。
(8)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本项目已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10-330211-07-02-872108。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出具的镇环许【2026】9号环评批复文件。
4、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额:6,134.50万元
项目建设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夏厦精密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建设期为 3 年,项目将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并通过新建的厂房搭建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本项目研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工业应用控制系统开发、新型传动部件及模组硬件开发、高效率和高可靠性齿轮新工艺开发、面向高端应用场景的前瞻性产品开发以及研发产品产业化应用中心实验室建设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实现国产化替代,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在工业 4.0 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的背景下,“精密智造解决方案”是围绕高精度、高可靠性、高一致性的生产需求,整合先进制造技术、数字化技术、自动化装备及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从生产流程优化、装备升级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技术方案。其核心目标是解决传统制造中精度不足、效率低下、质量波动大、资源浪费等痛点,实现“精密化生产”与“智能化管理”的协同,最终满足高端制造领域对产品质量的严苛要求。而现阶段,全球精密制造市场呈现“高端集中”格局,德国、日本等企业占据大部分高端份额,国内企业在高端齿轮、减速机等核心部件长期依赖进口,相关成本、技术服务受限等问题,严重制约国内相关产业的升级进程。
公司作为全球重要的小模数精密齿轮供应商,虽已实现小模数齿轮的技术突破,但在国际高端产品领域仍面临不足,仍需要加大技术投入。本项目通过引进相关的研发设备,有利于公司实现相关的技术突破,进口替代,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优化研发环境,提升公司研发效率
公司深耕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领域多年,在经营规模整体不断扩大、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已成为公司巩固竞争优势的必要举措。公司拟通过实施本项目建设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在扩大研发场地、优化研发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自主创新平台,结合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发挥研发中心一体化统筹作用,进而提高市场反应能力、研发资源协调运用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整体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同时,也有助于改善企业形象,吸引更多高端研发人才,完善、提升现有研发队伍。
3)抓住人形机器人产业爆发机遇的战略需求
随着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核心零部件已成为企业抢占市场制高点的关键。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入“具身智能”概念,特斯拉、比亚迪、华为等头部企业纷纷加速布局,人形机器人产业正迎来商业化爆发期。公司作为小模数齿轮领域的龙头企业,建设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是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的战略举措。
根据沙利文的数据,2025 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约 31 亿元,随着人形机器人技术突破与场景适配性提升,预计 2030 年将达到 1,520.2 亿元;中国已成为全球领先的人形机器人生产国,2025 年市场规模约为 14 亿元,预计203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478.5 亿元。众多企业已在布局相关产业,公司只有通过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加速技术突破和产品迭代,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确立优势。公司目前已在行星滚柱丝杠、关节模组、减速机及高精度齿轮等具身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领域进行布局,但现有的研发条件难以实现全面突破。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将整合现有研发资源,形成协同创新效应,加快产品商业化进程。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产学研基础,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工艺创新、设备优化作为技术研发的重点工作,拥有小模数齿轮的高速干切滚齿技术、利用切向滚齿及轴向滚齿方法使滚刀完全利用、高精度蜗杆挤压加工技术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拥有超过百项专利,涵盖产品工艺、设备等领域,在主营业务产品方面形成了较为深厚技术沉淀。2015 年 9 月,公司荣获“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荣誉;2019 年 3 月,公司与北京工业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全面技术合作;2019 年 9 月,公司开设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2021年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企业技术研究院、2022 年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产学研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研发成果,为新项目拟实施的各类产品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条件。
2)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对研发技术培训、研发项目设计和开发流程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保障研发项目合理化、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从而促进研究开发成果的快速实现。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体系,将技术创新、专利申请、职务晋升等作为研发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此外,公司在实践中建立了对核心技术开发、应用和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公司完善的研发体系有利于新建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的良好运转,整合内部与外部资源,提高研发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的建设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6,134.5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总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投资比例(%) |
| 1 | 设备购置费 | 6,134.50 | 100.00% |
| 2 | 项目总投资 | 6,134.50 | 1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涉及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建设期第3年 |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项目设计与研发 | ||||||||||||
(6)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从中长期来看,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强化公司技术支撑,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有助于公司产品及服务的开发和升级,保持并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经营目标、巩固提高行业地位助力。
(7)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本项目已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510-330211-07-02-794517。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政策性文件。本项目不属于所在地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1)项目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等经营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6,000.00 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显著。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迅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时,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以有效降低营运资金平均融资成本,减小财务费用负担。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加,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规模的测算
1、偿还债务金额测算
根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户余额 | 利率 | 到期日 |
| 短期借款 | 28,959.40 | 根据银行合同约定的利率 | 根据银行合同约定的到期日 |
| 长期借款 | 19,460.85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396.12 | ||
| 合计 | 63,816.36 | / | /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融资金额合计为63,816.36 万元,公司银行融资规模已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本次发行偿还债务,公司能够适度降低银行融资规模,提高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减少一定的财务费
用支出。
2、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测算
假设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各项经营性资产、负债与销售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利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发行人的流动资金缺口。
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0.88%,发行人保守采用15%增长率(该数据仅为管理层测算营运资金需求,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来预测2026-2028年公司收入增长,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 | ||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77,116.11 | 66,551.24 | 52,778.94 |
| 复合增长率(2023-2025 年) | ||
| 20.88% | ||
| 预测增长率(2026-2028 年) | ||
| 15.00% | ||
| 预测营业收入 | ||
| 2028 年度 | 2027 年度 | 2026 年度 |
| 117,283.96 | 101,986.05 | 88,683.53 |
公司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6-2028年未来三年的流动资金缺口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预测期 | ||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
| 营业收入 | 77,116.11 | 100.00% | 88,683.53 | 101,986.05 | 117,283.96 |
| 应收票据 | 4,573.79 | 5.93% | 5,259.86 | 6,048.84 | 6,956.16 |
| 应收账款 | 29,429.39 | 38.16% | 33,843.80 | 38,920.37 | 44,758.4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84.69 | 4.00% | 3,547.39 | 4,079.50 | 4,691.43 |
| 预付款项 | 257.58 | 0.33% | 296.22 | 340.65 | 391.75 |
| 存货 | 36,942.38 | 47.90% | 42,483.74 | 48,856.30 | 56,184.74 |
| 合同资产 | 73.82 | 0.10% | 84.89 | 97.63 | 112.27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A) | 74,361.65 | 96.43% | 85,515.90 | 98,343.28 | 113,094.77 |
| 应付票据 | 3,657.78 | 4.74% | 4,206.45 | 4,837.41 | 5,563.03 |
| 应付账款 | 23,320.51 | 30.24% | 26,818.59 | 30,841.37 | 35,467.58 |
| 合同负债 | 113.34 | 0.15% | 130.34 | 149.89 | 172.38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B) | 27,091.63 | 35.13% | 31,155.37 | 35,828.68 | 41,202.98 |
|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A-B) | 47,270.02 | / | 54,360.52 | 62,514.60 | 71,891.79 |
| 流动资金缺口 | 24,621.77 | ||||
根据上述测算,未来三年公司新增营运资金需求规模为 24,621.77万元,流动资金缺口较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规模,具备合理性。
(5)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结合以上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区分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构成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属资本性支出 |
| 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工程费用 | 29,802.70 | 29,802.70 | 是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57.20 | 197.30 | 是 | |
| 预备费 | 603.20 | - | 否 | |
| 铺底流动资金 | 3,987.22 | - | 否 | |
| 小计 | 34,750.32 | 30,000.00 | / | |
| 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 工程费用 | 28,908.66 | 28,908.66 | 是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89.98 | 1,091.34 | 是 | |
| 预备费 | 880.16 | - | 否 | |
| 铺底流动资金 | 2,057.13 | - | 否 | |
| 小计 | 34,435.93 | 30,000.00 | / | |
| 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工程费用 | 7,314.00 | 7,314.00 | 是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 是 | |
| 预备费 | 146.28 | 146.28 | 否 | |
| 铺底流动资金 | 681.45 | 539.72 | 否 | |
| 小计 | 8,141.73 | 8,000.00 | / | |
| 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工程费用 | 6,134.50 | 6,000.00 | 是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 是 | |
| 预备费 | - | - | 否 | |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否 | |
| 小计 | 6,134.50 | 6,0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6,000.00 | 6,000.00 | 否 |
| 小计 | 6,000.00 | 6,000.00 | / | |
| 合计 | 89,462.48 | 80,000.00 | ||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明细项目中“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构成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性质,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发行人本次募投用于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的规模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 | 6,686.00 |
| 其中:预备费 | 146.28 |
| 铺底流动资金 | 539.72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 6,000.00 |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80,000.00 |
| 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占比 | 8.36% |
综上,本次发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合计为6,686.00万元,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8.36%,远低于 30%,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以及市场发展趋势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同时,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同时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能力,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改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齿轮、减速机及其他、电动工具齿轮、其他齿轮以及设备和刀具。公司主要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机器人、电动工具、智能家居、医疗器械、安防等领域。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G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CG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丝杠、具身机器人(包含四足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配套装备等领域,围绕公司既有业务进行。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等规范性文件中列示的产能过剩行业,亦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未来战略规划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
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市场地位,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业务结构、公司章程、股东结构以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及业务结构的影响
齿轮行业是机械行业的基础,属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以及规模较大的行业。齿轮及其齿轮产品是机械装备的重要基础件,绝大部分机械成套设备的主要传动部件都是齿轮传动。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继续坚持勇于创新的精神,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加大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力度。针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工艺难点进行突破,研究新工艺,对传统齿轮工艺不断探索、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继续坚持产业链扩张战略,积极拓展延伸公司产业链,扩充产品线、提升研发能力,从而降低公司产品成本,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加大机器人业务相关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投入,加大对机器人相关产业的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本次发行不涉及相关的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布局,有助于拓宽公司的市场空间,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可能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未达预期。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若 2026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若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随之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随之增加,募投项目进入收益期后,项目带来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将逐年体现,预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将随着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而不断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6.10%(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比较合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幅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不存在负债比率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45%、50.86%、45.76%和 40.69%,客户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自身市场份额下降、产品发展战略变化、采购政策发生变化,或因发行人产品质量不能符合客户要求、不及时交付货物,主要客户可能减少甚至终止对发行人的采购,而发行人又无法及时化解相关风险,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2,778.94 万元、66,551.24 万元、77,116.1万元和 41,138.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174.04 万元、6,207.53 万元、-1,673.54 万元和-5,326.56 万元。2025 年及 2026 年半年度,由于下游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同时前次募投项目新购建及购置资产陆续转固,发行人折旧支出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若未来宏观经济等因素导致外部经营环境持续恶化,而公司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等方面未能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产能消化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齿轮加工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齿轮生产厂商需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产能扩张资金投入较大。同时,产能扩张需要储备充足的客户订单,若客户订单储备不足,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产能消化不足,可能面临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
同时,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将有所增加。若公司无法获得充足的业务订单,合理利用产能,将无法达成项目预期收益,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增加发行人的整体运营成本,且可能会造成机器设备闲置,存货和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四)外协加工的风险
为充分利用自有产能,发行人将部分占用生产资源的非核心工序委托给外协供应商完成。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75%、8.93%、8.67%和 7.79%。未来,若外协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以及供货及时性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向客户交货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403.02 万元、27,353.18 万元、36,942.38 万元和 34,121.36 万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在产品等,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总体呈增长趋势。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可能继续增长,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989.63 万元、30,770.48 万元、29,429.39 万元和 33,051.99 万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行业性质密切相关。从账龄结构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账龄集中在 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七)产品质量的风险
齿轮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属性及广泛的高精度应用场景,产品对性能的要求较高,对于齿轮制造的各个环节都应重点控制。齿轮加工工艺较为复杂,每一道工序出现问题,都会影响齿轮的最终质量。若公司产能扩张未能把控产品生产各个环节,导致产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客户流失、声誉受损,产品滞销,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和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前述募投项目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制定的。若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九)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及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丝杠、具身机器人关节模组及核心零部件、精密数控设备的产能将得到很大提升。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将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或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十)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规模较大的厂房建设、生产和研发设备采购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未来折旧摊销金额较大。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包括毛坯件、钢材类、刀量具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材料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分别为 47.16%、48.03%、46.47%和 45.71%,直接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成本具有一定影响。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受全球宏观经济变化影响,如若原材料持续发生剧烈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的大幅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技术与产品迭代的风险
齿轮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通过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不断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从加工齿轮的齿轮滚刀、装备、齿轮生产工艺等全方面的技术研发获得领先的技术优势,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不能继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保持技术领先,不能持续创新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可能出现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的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变化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小模数齿轮及其相关产品作为汽车、机器人及电动工具等基础核心零部件,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受全球宏观环境、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如相关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国内目前齿轮行业低端产能占比较大,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不具有规模优势和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加工能力,只能通过低价竞争方式获得市场,导致齿轮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另外,由于下游汽车等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车企普遍采取降价促销策略,汽车零部件价格与整车价格高度相关,可能导致下游行业价格传导至零部件企业。公司存在下游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盈利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决定等。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可能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未达预期。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若 2026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若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四)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股票价格还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公司基本面的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口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79.65万元、-118.20 万元、78.59 万元和 221.16 万元。随着公司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用工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性支出持续增长。人力成本会对行业内的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将是考验行业内企业成本控制的挑战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分别为 7,279.97 万元、9,494.77 万元、12,004.56万元和 7,005.7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9.79%、18.52%、18.53%和 17.90%。未来几年,若国内生产制造型企业人工成本持续上涨,齿轮行业面临因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导致经营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03%、15.44%、13.93%和 14.71%,海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美国、越南、巴西、墨西哥等地区。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国际贸易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变化不大。但如果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未来进一步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导致发行人与主要外销客户的合作条件恶化,将对发行人的出口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全体董事签字: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夏爱娟
夏云
张波杰
邱麟凯
邱麟凯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6年1318月23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实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夏爱娟
夏爱娟
2026年10月23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实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夏爱娟
夏爱娟
夏建敏
夏挺
夏挺
2026年10月2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徐小兵
徐小兵 魏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_\_\_\_\_\_\_\_\_\_\_\_章启诚
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_\_ \_\_\_\_\_\_\_\_\_\_\_\_应朝晖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章启诚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体所百五中倪金丹
李朝洋李朝辉
2026年10月13日
陈琦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出具的电话:(0571) 8821 6888传真:(0571) 8821 6999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号)、天健审〔2026〕4683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段去时 刚程志
程志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 8821 6888传真:(0571) 8821 6999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199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伍贤春和邱麟凯。
邱麟凯已于2025年5月从本所离职,故无法在《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审计机构声明”中签字。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0. 刚程负责人: 印志程志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七、董事会声明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设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良好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公司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三、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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