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1 月 5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杨旭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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