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ST 海泰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1 月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 号中南楼三层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77,305,64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7.441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超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线上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姚会兰女士现场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王菲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72,958,130 | 97.5480 | 4,215,811 | 2.3777 | 131,701 | 0.0743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金石、王祉妍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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