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目的及概述
基于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6年3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10 元/股(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6 年3月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坚定信心,公司于2026 年7月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相应调整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同时,公司关注到 11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先后召开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座谈会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座谈会。会上,相关部门听取金融机构业务进展及意见建议,研究部署用好用足政策工具有关工作,明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降至1%,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将结合回购再贷款政策、公司资金情况与市场走势,充分运用政策工具,通过回购等方式维护公司价值、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6 年11 月6日当日,截至午间收盘,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 1,80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11.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58 元/股,成交金额为 21,218,54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 年3月26日至2026 年11月6日午间收盘,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43,367,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 14.4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5 元/股,成交金额为560,301,481.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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