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 2026年11月5日 |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 195.00万股 |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2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6%。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9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7%;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3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 月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泰禾智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 | 2026/9/30 |
| 授予数量 | 195.00万股 |
| 授予人数 | 88人 |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 8.71元/股 |
| 股票来源 | ☑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其他 |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6年9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授予1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1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 孙伟 | 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00 | 6.52% | 0.08% |
| 黄慧丽 | 副总经理 | 10.00 | 4.35% | 0.05% |
| 郑天勇 | 财务总监 | 10.00 | 4.35% | 0.05% |
| 小计 | 35.00 | 15.22% | 0.19% | |
| 核心骨干人员(85人) | 160.00 | 69.57% | 0.87% | |
| 预留部分 | 35.00 | 15.22% | 0.19% | |
| 总计 | 230.00 | 100.00% | 1.26%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0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48号),截至2026年10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8名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6,984,5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11月5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 103.6665 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1.3335 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294.5358万股增加至 18,385.8693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27.60%被动稀释为27.4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类别 | 变动前(万股) | 本次变动(万股) | 变动后(万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195.00 | 195.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294.5358 | -103.6665 | 18,190.8693 |
| 总计 | 18,294.5358 | 91.3335 | 18,385.8693 |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认购资金16,984,5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30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195.00 | 1,653.60 | 271.70 | 907.64 | 350.70 | 123.56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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