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发函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一)若公司A股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存在依法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11 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1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2026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年11月7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2026年11月2日,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智勇先生提议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其他: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23.04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217.0139万股~434.0277万股(依照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1.15%-2.30% |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217.0139~434.0277 | 1.15-2.30 | 5,000-10,00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88,680,742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23.04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434.0277 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3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3.04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17.0139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5%。
本次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4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8,680,742 | 100 | 188,680,742 | 100 | 188,680,742 | 100 |
| 合计 | 188,680,742 | 100 | 188,680,742 | 100 | 188,680,742 | 100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总资产625,049.1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031.68 万元,流动资产 462,398.88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60%、3.77%、2.16%。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且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得到回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详见 2026 年 11 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未列明但为实施本次回购所需的其他相关事务。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存在依法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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