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重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凯达重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7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6,900.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4.26元/股,发行股数6,0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6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00.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59.88万元。截至2026年9月 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第15-6号)。
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0.98 万元,到账时间为2026 年10月 23日。截至2026年10 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第 15-8 号)。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29,39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4,283.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10.86 万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 1 | 凯达西太湖高性能轧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常州凯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25,110.86 | 5,419.91 | 21.58% |
| 合计 | - | - | 25,110.86 | 5,419.91 | 21.58% |
注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超额配售选择权所行使完毕后,根据发行结果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尚未完成置换。
截至 2026年 10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凯达重工 |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 519902079710555 | 256,674,364.06 |
| 常州凯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32050162673609566666 | 0.00 |
| 合计 | 256,674,364.06 |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尚未进行置换以及结息金额。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预留足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期投入,且后续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监督和公告,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公司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臧宝玉
项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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